我國對於吸毒行為只處治安行政處罰或者相應的強制措施,單純的吸毒行為並不違反刑法。從法益保護的角度來看,吸毒是單純的自傷行為,並不直接侵害他人的法益這種自傷行為並不在刑法的保護的範圍之內。
近年來,經常曝出明星吸毒的事件,此時會對吸毒的人進行一定的處罰,說明該行為已經是違法行為了。那麼大家知道吸毒犯什麼法嗎?律師365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吸毒犯什麼法?
在我國,單純的吸毒行為並不違反刑法。刑法總則第七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的章節下,偏偏沒有規定所謂的吸毒罪。
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只有非法持有一定數量以上(非法持有鴉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毒品的吸毒者才可能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或者吸毒者同時容留他人吸毒,或者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時構成犯罪;再或者同時構成了其他相關的毒品犯罪時,吸毒者才可能受到處罰。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毒的決定》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並沒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癮的,除按上述規定處罰外,還應予以強制戒毒,進行治療、教育。強制戒毒後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實行勞動教養,並在勞動教養中強制戒毒。
因此可以看出我國對於吸毒行為只處治安行政處罰或者相應的強制措施。
二、為什麼吸毒不是犯罪?
從法益保護的角度來看,吸毒是單純的自傷行為,並不直接侵害他人的法益。就像自殺、自殘行為並不觸犯法律一樣,這種自傷行為並不在刑法的保護的範圍之內。或者換句話說,吸毒是一個人純粹的個人行為,在不對外界產生消極影響之前,是沒有懲戒的必要的。
另一方面講,吸毒者可以被視作藥物依賴者。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吸毒成癮是一種發生在大腦的慢性複發性疾病,吸毒者屬於疾病患者。
三、為什麼吸毒要歸於違法行為?
這主要是從維繫社會穩定方面來看:
吸毒行為與毒品犯罪、財產性犯罪、經濟犯罪和暴力性犯罪有極高的併發性;
相當部分的吸毒者攜帶艾滋病病毒;
吸毒時產生的幻覺有可能使得行為人無法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進一步引發犯罪;
吸毒成癮者很有可能產生相應的精神疾病,侵害他人法益。
在吸毒者可能帶來的這些危險下,國家出臺相應的禁毒政策是為了保護個人法益、社會法益和國家法益,維繫社會穩定的必然之舉。
看完上述內容後,我們知道對於單純的吸毒行為其實僅僅是屬於違法行為,而不屬於犯罪行為,這樣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禁毒法》,所以應當對行為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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