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師兄"行情看漲 4男子冒充政府工作人員 敲詐勒索過往運豬車輛

最近這些天

隨著豬肉價格的上漲

使得地處川雲兩省交界的

珙縣洛亥鎮等鄉鎮

出現了不少運輸豬的車輛

...

這讓一群膽大妄為的“忘法”之徒

動起了歪腦筋

他們不惜鋌而走險

冒充政府工作人員

對運輸生豬的過往車輛

進行敲詐勒索

近日,

珙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聯合洛亥鎮派出所

成功破獲一起冒充政府工作人員敲詐勒索案,

依法將犯罪嫌疑人

袁某未(男,現年24歲,四川珙縣人)

闞某彬(男,現年32歲,四川珙縣人)

闞某輝(男,現年30歲,四川珙縣人)

闞某偉(男,現年24歲,四川珙縣人)

抓獲歸案。

珙縣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有一夥人對過往洛亥鎮的生豬運輸車輛進行攔截,並編造各種名目以“繳納兩三百到五六百不等的錢款就放行”的方式實施敲詐勒索。圍繞這些線索,縣公安局迅速指派刑偵大隊和洛亥鎮派出所聯合開展偵查工作。

經查,犯罪嫌疑人袁某未、闞某彬、闞某輝、闞某偉多次將車停在雲南與四川交界的珙縣洛亥鎮風洞村、孔花村等地的沿線公路上,冒充政府工作人員以檢查“非洲豬瘟”生豬為由,對雲南方向入境珙縣的生豬運輸車輛進行攔截,並對相關運輸生豬的當事人實施敲詐勒索。

落網後的袁某未、闞某彬、闞某輝、闞某偉對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4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審地當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冒充政府工作人員敲詐勒索,

不僅嚴重損害政府機關公信力,

更踐踏了法律尊嚴

對此類違法犯罪行為,

珙縣公安將一如既往採取“零容忍”態度,

堅決打擊,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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