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鐘被記30分!這起“教科書”式違法還記得嗎?

山東德州有一名駕駛人

“教科書”式記分三步走,1分鐘被記了30分。

第一步:違法停車

1分鐘被記30分!這起“教科書”式違法還記得嗎?

開錯路口,在高速公路的導流線停車。

高速公路上違法停車:

記6分,罰款200元。

第二步:遮擋車牌

1分鐘被記30分!這起“教科書”式違法還記得嗎?

下車拿報紙遮擋住了自己的車牌。

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

記12分,罰款200元。

第三步:倒車下閘道

1分鐘被記30分!這起“教科書”式違法還記得嗎?

在高速公路上倒車下閘道。

在高速上倒車、逆行、掉頭:

記12分,罰款200元。

照這樣下去,

多少分都不夠記的啊!

主要涉及以下幾項違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一、在高速公路上倒車的,記12分,罰款200元。

二、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車道內停車的,記6分,罰款200元。

三、違反禁止標線的,記3分,罰款200元。

四、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記12分,罰款200元。

出行之前,一定熟悉高速公路路網,特別是一些大型樞紐、互通的佈設和方向,一旦錯過路口,切不可在高速上倒車,應當繼續向前行駛,從下一出口出高速,然後再選擇正確的行車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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