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老照片:民国时期,不带刀枪赤手空拳的游侠,行踪飘忽


乞丐,是指那些生活没有着落而专靠向人要饭要钱为生的人。民国时期,乞丐群体非常庞大,以致出现乞丐“ 世界列邦皆有之,而中国为独多”的现象。

大侠!数据显示,1925年,北京乞丐人数达28466人;上海1932年乞丐人数达25000人,即每200人中就有1人是乞丐;广州1935年乞丐人数多达40000,约占人口的十分之一。由于乞丐行踪飘忽,这个统计数字并不准确,但可以肯定的是,乞丐的实际数量要远远大于统计数字。

民国时期,乞丐群体如此庞大,主要是由于当时的天灾和战乱频繁。仅1912-1937年间,有记载的大灾就多达86次。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极度落后,遇到大灾,贫民迫于生计,被迫四处流亡。

除天灾外,民国时期的匪祸也很严重。1928年,上海《民国日报》曾写道:河北充当土匪者,有五百万之众。1912年到1927年,直、皖、奉等各派军阀混战不休,1931年到1945年,又遭遇日本侵华。连年的战乱饥荒,迫使大量的农民走上了乞讨之路。

1928年之前,各地军阀割据,没有有效的乞丐救济。国民政府建立后,成立了赈济委员会,不过由于地方官吏玩忽职守,救济效果很差。如1934年,山西夏县发生水患,数万灾民沦为乞丐。国民政府4名委员携5000元救济款前往赈灾,但尚未出太原,4名委员的差旅费已经花去了1500元。


此外,一些乞丐出于团结自救也会加入一些乞丐组织。如山东河北交界的“穷家行”;东北的“大筐”、“二柜”;包头的“梁山”,还有全国性的“丐帮”等。与前几种相比,丐帮组织更严密、也更强大,加入丐帮必须遵守帮规,如:不得偷穷人家东西、不得借同行东西不还、不得挑拨是非及欺压老弱孤残等。

民国时期的乞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