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和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關於認真落實中央扶持壯大村集體經濟重要部署深化開展“消薄”攻堅提升行動的意見》,決定從2019年開始到2022年,在全省深化開展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攻堅提升行動。
具體行動目標↓↓↓
為實現以上目標
《意見》明確了扶持範圍並出臺了相應的舉措
磐安是浙江省26個加快發展縣之一
在扶持範圍內
扶持範圍
每年從“26+3”縣(26個加快發展縣和婺城區、蘭溪市、黃巖區)中選擇600多個符合條件的村組織實施。在此基礎上,各地每年再選擇一批未達到年經營性收入標準的村強化扶持。
省級扶持村選點條件:
地方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發展思路,有工作規劃,有具體措施;
村黨組織凝聚力、戰鬥力強,村集體成員有意願、有共識、有要求;
縣鄉村有一定工作基礎和實踐經驗,村具備發展集體經濟的資產、資源、區位等基礎條件;
領導班子好、黨員幹部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建設業績好、群眾反映好的村優先納入實施範圍;
2016年以來已經列入省級試點的村或集體經濟年收入達到50萬元以上且年經營性收入20萬元以上的村不再納入實施範圍。
扶持力度
中央財政對納入扶持範圍的村給予每村10萬元補助,省財政每年按不低於中央下達資金2倍的標準給予扶持。
原則上每個村財政補助資金
不少於50萬元,不足部分由市縣政府統籌補足。省級財政補助採用“因素+績效”的資金分配方式,其中50%由因素法確定,另外50%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用以獎代補方式進行分配。
扶持措施
強化主體責任
所在縣(市、區)和鄉鎮黨委政府“一把手”要親自掛帥,明確1名班子成員為具體負責人。堅持靶向發力、因村施策,走出一條長效可持續的集體經濟發展路子。
選優育強“領頭雁”隊伍
加強對薄弱村幹部幫帶培訓,充分發揮興村名師、“千名好支書”作用,實施村級班子整固提升行動,為村集體經濟發展選好配強帶頭人,切實提高薄弱村幹部發展集體經濟的本領和能力。
大力推進“飛地抱團”發展
對一些本地資源少、區位條件差,靠自身力量難以“消薄”的村,積極依託各類園區、開發區、特色小鎮等平臺,發展“飛地抱團”項目。經濟強縣要精心打造項目平臺,接納山海協作結對縣村集體經濟“飛地抱團”發展。
加強結對幫扶工作
積極推廣“千個部門聯千村”“千名幹部蹲千村”等做法,完善村第一書記、農村工作指導員選派。深化開展“千企結千村、消滅薄弱村”行動,統籌整合各方資源,助推全面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工作。
抓住行政村規模調整契機
將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與“消薄”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對常住人口200人以下的行政村,除個別資源稟賦較好、有發展集體經濟條件外,各級財政一般不再扶持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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