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在行动】上犹县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开庭,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扫黑除恶在行动】上犹县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开庭,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上犹县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开庭

检察长出庭指控犯罪

2019年5月7日,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邱某发等六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盗窃案,在上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县检察院检察长温斌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部分司法工作人员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案件庭审。

【扫黑除恶在行动】上犹县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开庭,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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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

2017年8月至10月份,以被告人邱某发为首,被告人黄某、黄某松、邱某敏为重要成员,邱某彪、吴某泉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起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地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邱某发、邱某敏、黄某、黄某松、吴某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邱某发、邱某彪、邱某敏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扫黑除恶在行动】上犹县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开庭,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实况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相关特征进行了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法庭辩论。

本案将择期宣判。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扫黑除恶,检察在行动

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为主任检察官的扫黑除恶专案组,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工作中,坚持提前介入、专案专办,落实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坚决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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