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肖榮臣:《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修訂解讀

2019年4月16日-18日,備受矚目的2019中國汽車論壇在上海嘉定隆重召開。本屆論壇主題為“創新、開放、綠色——聚焦汽車產業變革與機遇”。本次論壇由閉門峰會、大會論壇、11個主題論壇和2個同期活動組成。其中,在4月17日下午舉辦的“汽車市場未來走勢與汽車營銷新模式”主題論壇上,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處長肖榮臣圍繞《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的修訂發表了精彩演講。以下為演講實錄:

商務部肖榮臣:《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修訂解讀

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處長 肖榮臣

肖榮臣:各位嘉賓、各位代表大家下午好,非常高興來到中國汽車論壇,跟大家做交流。汽車業是非常重要的產業,我們國家把它明確為重要的戰略性支柱產業。近年來國家持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應當說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我們商務部作為主管汽車流通的部門,在新車領域、二手車流通領域、汽車進口方面都做了積極的推進。2017年我們出臺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2018年我們推進另一項工作——取消二手車限遷,都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在去年汽車市場整體比較嚴峻的情況下,二手車市場取得了快速發展,一定程度上對沖了汽車市場的下行壓力。最近我們又一項工作取得了突破,今年1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該辦法做了全面修訂,這對我們汽車市場整體發展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對我們整個汽車業乃至經濟的高質量發展,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修訂的背景

首先回顧一下辦法修訂的背景,原來《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是針對當時部分企業違法生產銷售拼裝車的問題,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001年6月國務院發佈了307號令,這個辦法對規範我們汽車市場秩序,防止報廢車和拼裝車上路行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後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居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違法拼裝車的問題不是那麼突出了,購車成本也在不斷下降,我們管理辦法也需要適應新的情況,進行修改。我們在廣泛調研、反覆論證的基礎上,起草了新的辦法,應當說非常不容易,前後跨越了十年。這次新辦法通過審核,也是國務院對整個汽車市場發展予以高度重視的結果。

修訂該辦法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意義:第一是我們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舉措,現在大家都知道固定的汙染源佔比降低,但是移動汙染源佔比不斷增加,為了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國務院制定了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明確規定了《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的修訂,新的草案通過鼓勵報廢機動車再製造、再利用,明顯提升報廢機動車回收運營價值,有助於形成汽車報廢更新的長效機制,加快淘汰老舊機動車,從源頭治理大氣汙染。同時我們草案也強化回收拆解全過程的環境保護,要把報廢機動車這座城市礦山,變成金山銀山的同時,還要留下綠水青山。

第二是我們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汽車業是國民經濟重要的戰略性支柱產業,是穩增長、擴消費的關鍵領域。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汽車業首先要實現高質量發展,我們新草案還是堅持“應廢盡廢,可用盡用”的原則,旨在不斷提升汽車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第三是推進“放管服”改革的內在要求,原來的管理辦法頒佈實施已經超過了17年,部分規定和近年來出臺的法律法規不銜接,需要做相應的調整,原來的辦法確定的管理理念、方式、手段等已經不完全適應當前行業發展的需要,急需按照國務院推進“放管服”改革的精神要求,進行修訂,我們新的辦法重在處理好市場和政府的關係,取消不必要的行政許可,減少對市場的干預,簡化辦事流程,減輕企業的負擔,加強事中事後的監管。

第四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具體表現,汽車既是重要的生產資料,也是重要的生活資料,它關係我們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舊的辦法明確回收價格是參照舊金屬價格計價,不能充分體現車主私有財產的價值,我們新的辦法刪除了上述規定,鼓勵再製造、再利用,由市場主體自行協商確定回收價格,更好地體現了對老百姓合法權利和財產價值的尊重。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修訂的思路

第一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簡化許可和手續。

第二以問題為導向,適應循環經濟和綠色發展的要求。從舊辦法“以廢為主”,向“廢用兼顧,廢用結合”轉變。堅持“應廢盡廢,可用盡用”,解決回收行業存在的實際問題,消除機動車零部件再製造存在的法律障礙,既防止環境汙染,也要打破民間投資進入回收拆解市場的壁壘,把制度改革的紅利充分釋放出來,這是我們修改的主要思路。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

辦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有五個方面:

第一是適應循環經濟發展需要,允許將零部件五大總成出售給再製造企業,提高回收價值。新的辦法草案規定,拆解五大總成具備再製造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出售給具有再製造能力的企業,以確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實現物盡其用。同時,為了拆解零部件“留項可查,風險可控”,規定了國務院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就是商務部,應當建立回收信息系統,回收企業應當如實記錄五大總成等主要部件的數量、型號和流向信息,並上傳到信息系統。

值得關注的是,近年來新能源機動車發展迅猛,但還沒有進入大規模報廢階段,與傳統機動車拆解相比,這方面存在一些特殊性,為了給探索新能源機動車的報廢回收拆解制度留出空間,新的辦法草案也明確了報廢新能源機動車的事項另行制定管理規定。

第二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資質認定製度。1、刪去了回收行業實行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的規定,不再對回收企業實行數量控制。原來我們原則上規定一個地級市只有一家。

2、申請設立報廢機動車回收的企業,由“先證後造”,改為“先造後證”。企業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之後再申請資質認定。

3、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在草案中刪除了對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實行特種行業管理,由公安機關予以審批的規定,而是鼓勵機動車生產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生產者責任。

第三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要求,突出加強環境保護,為了適應綠色發展,加強環境保護對報廢機動車回收行業提出的更高要求,切實解決環保行業門檻偏低的問題。原來企業隨意處置危險廢物和固體廢物的問題比較突出,草案在企業資質認證條件中增加了規定,在各個方面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同時進一步明確了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事中事後”監管職責,加大對有關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第四創新管理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按照審批更嚴,監管更強,服務更優的精神,新的辦法草案規定:1、推行網上申請、網上受理和信息共享,讓數據少跑路,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路,申請人可以通過網上提出申請,主管部門通過政務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共享,減少企業重複報送信息的壓力,減輕企業的負擔。

2、加強對回收企業的監督檢查,建立和完善以“雙信息”公開為重點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

3、加強部門之間執法活動銜接,形成監管合力,規定主管部門發現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並及時處理。

此外,草案對法律責任做了補充完善,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

第五是調整適應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近年來我們法律法規相繼出臺,包括道路安全法以及相應的實施條例對機動車強制報廢、禁止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等道路交通安全制度都做了專門的規定,新辦法作為規範回收行業的行政法規,不再調整這方面的內容。為了實現法律之間的協調,草案刪除了上述兩方面規定,並就報廢機動車回收程序、違法拼裝機動車、買賣報廢機動車、拼裝車法律責任與道交法做了銜接。

同時,根據道交法相關實施條例,以及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新辦法草案將報廢汽車改為報廢機動車,明確報廢機動車是根據道交法,即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定義、上路行駛的汽車、掛車、摩托車和輪式專用車輛。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出臺,有助於汽車市場長期、健康、可持續的發展,有助於形成促進汽車消費的長效機制,也有助於我們汽車市場轉型升級。

商務部下一步的工作重點

下一步商務部將開展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第一抓緊制定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抓緊修訂相關技術標準,目前有一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範,這是國家強制性標準,還有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的規定。

第三加快完善信息系統。等辦法正式出臺以後,細則也會很快上網公開徵求意見。

(注:本文根據現場速記整理,未經演講嘉賓審閱)

(溫馨提示:本文為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汽車縱橫》雜誌出品的原創文章,查看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官微AUTO--REVIEW,政策解讀、數據分析、車企動態應有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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