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期貨交易平臺實施詐騙 河南鎮平:犯罪集團31名被告人全部獲刑

近日,經河南省鎮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林向東等31人電信詐騙案在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首要分子林向東和主犯馮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各並處罰金10萬元,其他29名犯罪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不等,各並處罰金。

2018年10月3日,鎮平縣城關鎮一期貨投資者趙某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稱自己被一家電信公司騙了40餘萬元。公安機關隨即立案,並向鎮平縣檢察院通報了這起案件。該院分析後認為,案件背後可能隱藏著一起特大電信詐騙案件,於是,迅即成立辦案小組,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共同研究案件偵破方向、取證難點。警方順藤摸瓜,一舉拿下了這起有組織、懂網絡技術、騙術高明的特大電信詐騙團伙。

經查,2017年10月以來,被告人林向東、馮某等6人以實施詐騙為目的,共同出資,以“天下匯、盈泰隆商貿有限公司”名義,聘請被告人周某任業務總監,肖某任財務總監,劉某、陶某等任業務組長(經理),趙某為公司前臺,聘請被告人李某等20人為業務員實施詐騙。該公司從其上線方某(另案處理)處購買虛假的外匯期貨交易平臺,招聘業務員,並租用網絡服務器開展詐騙活動。

業務員進入公司後,周某負責對新員工進行“話術”培訓,培訓合格後的員工,由公司配發包含四五個業務微信的工作手機,林向東將這些業務微信號通過各大門戶網站發佈高額投資回報的虛假廣告上萬條,引誘被害人加業務員的微信。

被害人被騙到該虛擬平臺投資後,業務員將被害人投資情況層報給組長(經理),組長再層報給公司股東林向東等人,因該虛假外匯期貨交易平臺獨立運行,且後臺數據隨時可控,林向東等人通過控制該虛假交易平臺數據實現被害人小額投資的高額回報,引誘被害人加大投資,被害人加大投資後,業務員再將被害人投入資金情況層報給組長(經理),組長層報給股東林向東等人,林向東等人直接通過控制該虛假交易平臺後臺數據,將客戶投資調整為全部虧損,被害人在虛假平臺投入的資金流向詐騙團伙專用賬戶,以達到非法佔有被害人錢財的目的。

該犯罪團伙以被害人損失額為盈利點,並以每名業務員發展客戶的損失額的10%給業務員提成,每組業務員把每月完成50萬元的詐騙額作為目標,當月詐騙額超過50萬的小組,以本組全體成員詐騙總額的5%給本組組長提成,其餘詐騙贓款扣除運營成本之後,由各股東分。經查,從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查明該犯罪團伙共詐騙26起,被害人涉及河南、四川、上海等全國16個省市區,詐騙金額達500餘萬元。

辦案檢察官提醒投資者,不要輕信天上飛來的發財機會;炒股、炒期貨要去正規的營業場所辦理,網絡虛擬交易萬不可相信;要學習和了解網絡金融知識,在投資前要充分了解平臺和網站的合法性和誠信度,不要輕易投注;擦亮眼睛,別讓騙子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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