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判罚不利于已,一定就是VR有问题,先进的技术被无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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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VR的问题?我觉得鲁能场上球员反应过度。特别是赛后发声的王大雷与戴琳。

北京时间5月12日,中超第9轮,鲁能客战1-2被上港绝杀,赛后各界议论很多,特别是鲁能场上球员,如王大雷、戴琳反应明显过度,而且在没看回放的情况下带动舆论声讨VR这个先进事物,可谓非常不合适,侧面反映我国足球球员文化素质低的可怕。

赛后,王大雷也更新了个人社交平台上的动态,“太欺负人了。”“戴琳dl”的个人社交平台发表新评论,“干什么!是不是太过分了!太欺负人了……”

VR的出现明显对足球场上人为出错纠正,VR的存在保证了比赛公正性,那些心怀鬼胎的裁判操纵比赛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场上关键误判少了很多,VR出现前多少慢动作回放,显示裁判误判令大众不满,今天的VR就是让球迷自己可以判定,你们鲁能球迷却不相信大众以及自己的眼睛,即便在反复回看的验证下,也只一味为自己输球寻找主观可笑的理由,试问什么是不公平,在你们眼中只有本队获利就是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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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VR前,前国际足联主席阿维兰热把裁判的错判当成足球比赛的一部分,认为是合理存在,制造无数惊天冤案,而当时很多回放说明太多的关键误判存在,如著名的马拉多纳上帝之手,所以世界第一运动只有黑暗的存在,看不到光明。国际足联经过艰苦桌绝的斗争才让这个保证比赛公正性的VR推广开来,现在中国这些愚昧落后的中国足球球员却在质疑先进性,难怪中国足球永远也踢不出线,有这样的人存在,他们只为自己的利益,哪里在乎什么是公平,真是中国足球的悲哀。

客观事实在大众的眼中自有公论,就当时实际情况看,王大雷,戴琳处在100米开外的后场,他们有神眼啊,纵线上看得清越不越位,这两就是中国足球的笑话?

先科普一下什么是越位:越位(Offside)是始创于1874年的《足球比赛规则》。它对进攻方向前传球时接球运动员允许站到的位置作出严格限制。即在进攻方出球球员出脚的瞬间,在对方半场,接球球员比含门将在内的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更近,同时比球距离球门更近,并试图借此位置干扰对方球员争球,干扰比赛

,接门柱横梁及对方身上反弹球就会被判罚越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半场球,球门球并不算越位 。

三个判罚全都经过VR的裁定,金敬道的干扰门将无疑,他与门将颜骏凌的距离两人触手可及,不是越位干扰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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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德斯的越位,从VR给出的划线很明晰,他的脚在前面,有人提到应该看身体投影,这倒并非完全无理,可能操作上的问题,目前足球VR没用投影技术,这点今天鲁能就吃了一个技术的亏,但如果所有的判罚都是如此,那也无可厚非,并没有什么大的争议性,因为是一视同仁,所以这个判罚也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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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争议判罚是手球,还是先科普一下

手球:禁区内防守方的手球一般要根据情况慎重判罚点球,主要依据是手臂离开躯干的角度与出球点的距离是否来得及反应等来判断主观的故意性和实际的手臂拦截效果。

蒿俊闵与埃尔克森在禁区内的争夺,显然张开手臂是为了控制主导权,是否是被动触碰皮球VR给出的视角不能说出全部的实情,因为从VR给出的画面只能有利于主裁认定嵩俊闵主观故意性,鲁能球迷需要用事实说话,从另一个视角找到嵩是被迫手球的画面,即他的手是被埃尔克森带起来的,这个判罚有一定的争议性,目前画面无法判定主观还是被动,公众只能从各自的立场去想象,或许是故意或许是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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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的推广使用,是让公众就能更清晰的判定事实了,显然大多数时候VR回放是火眼金睛,戴琳、王大雷用他们的自我的上帝视角,“太欺负人”,谁才是不公平的制造者?前两个判罚是客观事实,与后一个判罚没有关联,就此认为不公平岂非可笑,小孩子拿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被老师勒令退回,这本就应该,而当自己或许受到并不确定的委屈时就大叫不公平,“欺负人”这就是小学生的认知水平。

当受限于技术条件,没有多机位,多角度事实,做为一个现场球员第一时间受情绪左右,发布质疑,你们是该好好脑补那贫乏的文化知识了,小学生们。

由此深刻理解何为:“你行你上”,岁月不居,时间流逝一切仍未改变,这邦大爷们,你们的小学老师都在蒙羞啊!

中国足球还是一地鸡毛,全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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