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青海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

【以案释法】青海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

经过警察蜀黍长期不懈努力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的交通安全常识已经深入人心了

我们的小伙伴

都谨记着“酒可以喝、车不能动”的铁律

【以案释法】青海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

但大家是否清楚

“隔夜酒”也是酒

而且还能测出来

【以案释法】青海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

一则身边的案例

让你了解一下“隔夜酒”的真相

【以案释法】青海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

案情回顾

5月8日下午,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开展酒驾、毒驾统一行动,在省道享大线古鄯段检查一辆小轿车时,驾驶员神色异常、言辞闪烁,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乙醇含量为23.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以案释法】青海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

民警随即将该驾驶员带回进一步询问时,得知他于5月7日晚上与朋友饮酒。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

案情回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那关于“隔夜酒”是时候了解一下!

⬇⬇⬇

就像上面案例一样

不少驾驶人认为晚上喝了酒

只要当时不开车

次日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驶了

其实,交警对酒后驾驶的认定

是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

具体什么时间喝的酒

对认定不构成影响

【以案释法】青海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

酒醉驾的认定标准

【以案释法】青海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以案释法】青海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

交警对酒后驾驶的认定是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国家标准相关规定作出的,即:

①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为饮酒驾驶。

②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③具体什么时间饮酒、饮什么品种的酒对酒后驾驶事实的认定不构成影响。

【以案释法】青海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

那喝酒后多久才能开车呢?

“隔夜酒”能否被检测到,跟驾驶员饮酒多少、个体分解酒精的能力等都有关系,有些司机,即使喝酒相隔24小时也能检测到。

一般情况来说,正常人每小时可以消化15毫升酒精,大约需1小时才能消化355毫升啤酒中的酒精。普通人喝1瓶500毫升左右啤酒,一般在2小时内,血液中仍可测出酒精含量。

如果一个人晚上喝4瓶啤酒或者半斤白酒,那么消耗酒精的时间大约为10-20个小时左右。这就是为什么头天晚上喝酒了,第二天开车被查时依然酒精超标的原因所在了。

最后,

提醒广大驾驶人:

一定要正视“隔夜酒”的危害!

在不能确定身体内的酒精

是否完全消解的情况下,

请一定不要驾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