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毆致傷未獲賠償 司法救助傳遞溫情

被毆致傷未獲賠償   司法救助傳遞溫情

“感謝黨和國家,感謝金灣區檢察院,感謝檢察官們,你們在我生命中最艱難的時候扶了我一把,我會永遠銘記你們這份恩情。”一位刑事案件被害人緊握著檢察官的手動情地說著,並送上一面寫著“大愛無疆 情暖人心”的錦旗。

這暖心的一幕,源於我院訴訟監督部近期辦理的一宗司法救助案件。當事人張某寶系一起尋釁滋事案的被害人,2018年5月,因發生口角,張某寶被工友陶某安持木棍毆打致左髕骨骨折,經鑑定為輕傷二級。案發後,張某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被告人陶某安根本沒有賠償能力,其至今未獲得分文賠償。

被害人張某寶老家在黑龍江農村,夫妻離異,既要贍養兩位80多歲的老人,還要照顧兩個孩子,家境本就貧寒,現為治腿傷,張某寶花光了所有積蓄,還欠下2萬多元的債務。為了生計,張某寶不顧醫囑,冒著腿部可能會導致終身喪失勞動能力的風險,勉強打工苦苦支撐,卻又因為不能長時間站立,往往工作不了幾天就被辭退,陷入艱難的生活困境。

本院在辦案中發現張某寶的情況後,認為其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在依法調查核實所有證明材料後,立即啟動司法救助程序,並及時發放給張某寶2萬元救助金,幫助其解決燃眉之急,渡過生活困境。

2018年至今,我院依法為多名符合救助條件的刑事被害人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16.4萬元,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親屬的基本生活、就學、醫療等困難,傳遞了檢察機關的司法溫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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