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固鎮:為友出頭致人傷 被判坐牢悔青腸

蚌埠固鎮:為友出頭致人傷 被判坐牢悔青腸

蚌埠法院網訊 朋友與別人發生糾紛,他受邀去教訓對方,並手持砍刀對對方進行追砍。近日,固鎮法院依法審理該起案件,被告人惠某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

經審理查明:2018年4月7日,蔡某(另案處理)與聞某發生糾紛,蔡某朋友惠某對聞某實施毆打。次日下午,蔡某與聞某朋友張某在QQ上進行聊天,並相約在固鎮縣新馬橋鎮進行鬥毆。當日晚20時許,蔡某糾集被告人惠某等五人,在新馬橋街道手持砍刀對張某等人進行追砍。張某等人見惠某等人持刀追趕,遂離開鬥毆現場。

法院認為,被告人惠某受邀積極參加並持械鬥毆,破壞公共秩序,其行為已構成聚眾鬥毆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適用法律意見正確,法院予以採納。被告人惠某等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於意志外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減輕處罰。辯護人關於被告人惠某系犯罪未遂、構成坦白的意見成立,法院予以採納。綜上,根據被告人惠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朋友有需要時挺身而出,本是天經地義,但幫忙朋友也該保持理性,合法維護朋友的權益。否則,不分青紅皂白以武力解決,最終自己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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