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18人涉恶团伙案件

平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18人涉恶团伙案件

5月6日上午,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起,邢台市平乡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周某学等18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虚假诉讼罪一案。此案系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审理的最大的一起涉恶犯罪案件。平乡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诉讼,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到庭辩护。该院还邀请了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部分被告人家属按法定程序到庭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2年以来,以被告人周某学、石某方为首,形成以被告人赵某岭、侯某社、胡某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商贸公司为平台,向社会宣传、承诺到期还本付高息,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用于对外发放高利贷,获取高额利润。在催收贷款的过程中,该犯罪集团纠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不良分子,通过威胁、恐吓、纠缠、殴打等方式逼迫借贷人还付本金和高额利息。该犯罪集团截止案发共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亿9千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还涉嫌寻衅滋事、骗取贷款、虚假诉讼等罪名。该犯罪集团在沙河及周边区县民愤极大,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公诉机关认为,以周某学、石某方为首的18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系恶势力犯罪集团,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虚假诉讼罪分别追究相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被告人数较大,涉及罪名较多,此次庭审自5月6日持续到5月8日,创下该院单个庭审用时最长记录。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及法庭辩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整个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各环节对接流畅,庭审秩序良好。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平乡法院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因被告人人数众多,为了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多次召开会议,并与相关部门会商,专题研究制定庭审预案,并将方案上报市中院、平乡县扫黑办,得到了他们的积极支持和帮助,在市中院和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协调调配近百名警力,保障押解、庭审的安全。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该院主动发挥审判职能,加强线索摸排报送,加强会商协作,发动舆论宣传,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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