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农民种地卖粮食19种税都不要缴纳?逐个跟你解释(附法规)

截止2018年底,目前中国有税种18个

为什么农民种地卖粮食19种税都不要缴纳?逐个跟你解释(附法规)

中国现行18个税种

01.农业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四十六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为什么农民种地卖粮食19种税都不要缴纳?逐个跟你解释(附法规)

水稻丰收

02.增值税: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03.消费税:不属于其列举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国务院令第539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解读:消费税是从增值税的货物里面选出来一部分另外征税,所以必然不会对农民的粮食征税。

04.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消费税不交,随征的也不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 )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51号)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鉴于新条例一时尚不能出台,从1994年1月1日起,可暂按原税率和新颁布实施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为依据,计算征收,待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再予调整。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第36号) 取消了营业税。

05.企业所得税:农民属于《民法总则》上的个人,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可以享受免税)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

第二章 自然人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06.个人所得税:财税2004年第30号文件有明确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年第30号)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07.车辆购置税:是卖粮食不是买车,收割机等也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

第九条 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08.车船使用税:不沾边,卖粮本身不涉及,但渔船等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第三条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09.契税:不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10.房产税:即使村头自家住房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11.土地增值税:农村土地是集体的,不是国有,不涉及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12.耕地占用税:是占用方用于非农事项交纳,不是被占用的农户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

第三条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13.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包括农村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4.印花税:粮食收购合同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88]财税255号)

第十三条 根据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15.关税:只要不出口,存在关税(了解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号》

海关总署于今年1月4日发布2008年第1号公告,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原粮及其制粉开征出口暂定关税。经国务院批准,上述出口征税政策不适用于出口至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自用的原粮及其制粉,对此前已经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 ...

(中国粮食一直存在进口,关税对粮食出口取消关税免税政策。)

16.船舶吨税:不沾边,对境外船只征收,不对内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第一条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称应税船舶),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船舶吨税(以下简称吨税)。

17.烟叶税:对收购方征收,不对农户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

18.资源税:不沾边,粮食不属于资源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9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19.环境保护税:涉及污染的暂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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