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的子女因為工作關係戶口遷出農村,老家房屋宅基地是否可以回去繼承?

努力就好123456


首先我們要知道最基本的一點就是,農村的宅基地屬於共有財產,使用權歸村集體,農民只是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農村老家的房屋是私有財產,所以農民的子女依法繼承的只是房屋的所有權。但農村老家的房屋是依附於宅基地之上的,沒有了宅基地,那房屋也就無法存在。所以在繼承了房屋的所有權後,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順理成章地歸繼承人所有。

在農村,像這種情況有很多。年輕人外出尋找出路,有的工作以後將自己的戶口遷出農村,在當時看來,是一種很時髦的“明智”之舉。因為過去戶口在農村,自己在城裡工作,我們這邊叫“農民合同工”,如果戶口還在農村老家的話,每年要向村集體繳納各種提留和農業稅。於是,很多在外工作的農村人紛紛尋找門路,將戶口遷出農村。在當時,竟然出現將戶口遷出後,揣在自己兜裡的行為。

其實,農民合同工當時的戶口遷不遷出農村老家,與自己在單位的收入及待遇本身一丁點關係沒有,遷出來就是為了省下每年往村集體所交的那部分作用,這也是當年在外工作的農村人往外遷戶口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村人往外遷戶口變得越來越容易,而想再往農村老家遷戶口,卻成了難辦的事情。如今農村早已經取消各種稅費,而且種地還有了各種補貼,相較於以前,那可真是天壤之別。這也是,現在往農村遷戶口越來越嚴的原因。

再就是土地價值越來越高,農村對於宅基地的控制也越來越嚴,一戶一宅制度的實施,說明了國家對於農村宅基地開始實行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保護農村土地,使其發揮其最大的作用,避免了閒置宅基地的浪費的同時,有力地保護了耕地紅線。

雖說戶口遷出農村老家的農民子女可以依法繼承農村老家的房屋,也變相繼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法律同時規定,這種情況下所繼承的房屋以後不能翻建,只能修繕。如此一來就是說,繼承人對於房屋下宅基地是使用權並不是永久的,而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就是在房屋倒塌無法居住時,村集體要依法收回該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


建行漸遠


下面回答很清楚了。宅基地不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要還沒倒塌,可以繼承居住。

現實角度,今天是母親節,別忙著在父母根本不上的社交平臺上表現當子女的愛心,多關心父母,趁他們健在,把農村的房子加固裝修一下,也是為自己好。

一旦這個房屋倒了破了,而父母也不在了,那你們在鄉村的寄託,將徹底只能成為記憶了。就目前國家的鄉村振興政策,一定會後悔。


姚耀1188


農民的子女因工作的需要把戶口遷出,農村的房子和宅基地,日後兒女好繼承吧?

題主你提的此問題是一個政策性的問題,房產權屬是個人的,這個好繼承,你出賣,拆遷,自已住,那無人好乾涉你,宅基地權屬集體,土地是國家所有權,你個人無權支配它,不好繼承使用的,如果,父母.都不在了,房子你自已處理,宅基地集體收回,這是亳無疑.問的。你要知道房產與宅基地是兩把事,兩種性質,不能混為一談,如果,你萬一要繼承那你只好把戶口迂迴原籍,變為農業戶口才好繼承使用,無農業戶口是屬缺戶的處理。其他一概人等都不好來繼承,

2019年5月12日


王則純


農民子女因為工作關係,戶口轉成城市戶口的,無權繼承宅基地。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農業戶口在本集體享有使用權。農民子女屬非農戶口的,可繼承父母的房屋所有權。可在本集體內買賣(實驗區除外)。如遇拆遷,可獲得房屋所有權折價補償,宅基地則無償收回。


項曉高


可以繼承,但繼承的是房子的使用權,那塊地可無法繼承,土地屬於集體所有。

繼承權不會因戶口遷出而改變。

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還有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喪偶的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二順序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Msterc


土地並非擁有權,算不上繼承,只能承包經營管理使用權


OK李冬平


不能,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后土地收歸集體所有。只有農村戶口才能


如果你記得我2


房屋是私產可以繼承,但不得翻建,滅失后土地歸合作社收回;土地只有本社社員能繼承使用權,子女遷到城市居民戶口,無權繼承。


東海猛龍


宅地不能繼承,只能買賣,


天恩163842601


戶口遷出農村戶口的子女,擁有房屋的居住權,但不擁有土地使用權

,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還有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喪偶的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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