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刘兵超,欠钱不还依法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刘兵超,欠钱不还依法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刘兵超

身份证号:4105211985xxxx5554

性别:男

年龄:33

住址:河南省林州市横水镇后白村348号

执行案号:(2016)豫0105执7058号

立案时间:2016年7月26日

执行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管城支行与被执行人刘兵超信用卡纠纷一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金民三初字第28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 (2015)金民三初字第280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刘兵超于2016年6月1日之前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管城支行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其他费用共计55000元及被告刘兵超于2016年7月1日一次性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管城支行剩余款项(按照剩余本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举报电话:17698089199(朱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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