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市“服務費”風波不斷!昆明多名奔馳寶馬車主投訴被坑

4月16日晚間,備受關注的西安利之星奔馳漏油事件當事人已經與4S店達成和解協議。

出乎意料之外,一個小小的維權事件,能引起如此軒然大波,從剛開始一家4S店的問題,上升到對奔馳中國的責問,從發動機漏油到不清不楚的金融服務費,揭露的不僅是奔馳一個品牌的傲慢,甚至帶出了整個汽車行業的潛規則。

針對被收取“服務費”的案例在昆明也並不少見,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近期就收到了諸多消費者提供的維權爆料,為此記者走訪了在爆料中提及的昆明兩家奔馳4s店。

車市“服務費”風波不斷!昆明多名奔馳寶馬車主投訴被坑

雲南俊星奔馳:發票自取,一切都在綜合優惠裡

雲南的張先生向記者爆料,他於18年12月在雲南俊星奔馳4S店購買了一輛奔馳SUV汽車,當時購車時,4s店就向他收取了15000元的金融服務費。在當時張先生聽銷售人員說,貸款的金融服務費和新車第一年保險費必須在店購買,這是行業慣例,急於購車的張先生沒有多想便交付了這些款項,把車開走了。

直到近期,張先生看了西安利之星的相關報道後,便向俊星奔馳詢問此事,但對方一開始並未回應,後來他索性打了北京奔馳的投訴電話,大約半小時後俊星奔馳便主動聯繫了張先生。“但是,俊星的工作人員和我說,金融服務費現在是無法退還的,還需要等進一步通知”,張先生說到這裡有些激動,“關鍵這筆費用他們連發票都沒開給我,我只收到了一張收據啊。”

帶著疑問,記者來到了雲南俊星奔馳4S店。據云南俊星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業務發展中心經理田晨介紹,“服務費作為我們公司的綜合優惠禮包中的一項,我們一般是打包出售的,而且在客戶確認購車前便會向對方告知會收取一定比例的代辦信息諮詢服務費的,近期也在店內設置了相關服務費的公示。”

當記者問到是否有相關收費標準時,田晨回答說:“我們的金融業務會根據不同車型、不同貸款額度有不同的比例,因此服務費的收取比例也會有一定的浮動,至於服務費的收費標準,我們現在沒辦法去定義,就像現在公示中所寫的‘收取貸款金額6%的代辦信息諮詢服務費’是一個標準,但是具體的優惠活動時也可能是會有其他的標準”。當說到此項服務是否會開具發票時,他表示可以提供發票,消費者可以自行找他們索要。

雲南中升之星:“勞務維修費”變“諮詢服務費”

無獨有偶,今年2月王先生在彩雲北路的中升之星奔馳汽車銷售服務中心購買一輛奔馳車E300L時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但不同的是,王先生確確實實的拿到了服務費發票,但是發票的應稅項名稱卻顯示為“勞務維修費”。“經銷售推薦,當時選擇貸了50%的車款,當時4S店向我收取了11195元的金融服務費,開發票時卻把這項開成了勞務維修費。我去了4S店,詢問為何開為勞務維修費,對方說發票上沒有金融服務費這個項目,現在可以重新開。就在重新開的發票上這項卻變為了諮詢服務費。”

王先生向銷售追問什麼叫“諮詢服務費”,工作人員回答說是幫他整款料、上傳提交相關手續以及貸款期間的相關服務費用。但王先生質疑道,這些都是正常的申報流程,資料也是他自己填寫,為什麼要收取呢?隨後店內銷售人員回應:如果有疑議,也可更改合同,但整體車價可能會發生變化,還需要再行申請。截至記者發稿前,王先生仍未收到回覆。

4月17日,記者採訪了中升之星奔馳汽車銷售服務中心的市場經理先正強。關於叫法的改變,先正強解釋說:“消費者所說的金融服務費其實在每家4S店的叫法都不一樣”,他列舉了如:貸款手續費、服務費或者諮詢費等稱法。他表示,現在他們所收取的為“服務費”,不是大家以為的“金融服務費”。

先正強說,“之前和現在都沒有收到相關政府機構和行業出具的一個收費公示,現在各店各不相同,我們是依照行業這個(汽車銷售)行業的標準內進行收取,當然不同車型、不同額度及週期會有不同。”至於為何開具發票名目會進行變更,“一開始的勞務維修費稅點是16個點,諮詢服務費是6個點,我們開成勞務維修費就是為了響應國家工商等相關部門的政策,同時也起到更多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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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爆發式集體維權

消費者在購車時被收取各式各樣的“服務費”,不僅是奔馳一個品牌的問題,據車主們反映,基本上是行業的潛規則,有的4S店甚至連發票都沒有提供,並且在近期的爆料中記者還發現了大量關於寶馬4S店收取“服務費”的爆料。

投訴1

2016年胡(化姓)在寶瀚寶馬買了一輛X1,“當時說貸款購車才能拿到車,於是貸款了13萬多,並加收了9125元的服務費,最後還只給我開了一個收據。”當時付先生交完款後沒有多想便提車走了,直到最近才知道這其中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於是便打了12315投訴,“市場監管局的負責人代我和寶瀚的協商後,回覆我說寶瀚的負責人表示這個錢不能退,並且態度強硬,現在沒有統一的標準裁定,只能推薦我去法院起訴。唯一鬆口的就是這個9千多元的收據可以換成發票。”

投訴2

魏女士(化姓)於2017年5月在昆明寶遠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選購BMW320Li時,貸款22萬餘元,在購車時有明細顯示需要收取諮詢費,“但作為消費者我並不清楚何為諮詢費,只是問銷售說必須要付的,不然無法簽訂購車合同。”魏女士回憶說,隨後魏女士還向記者展示了當時購車時所受到的收據條,上面還可以看到有13792元的“諮詢費”收取,並加蓋了“雲南中致遠汽車信息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的發票專用章。

值得一提的是,在眾多的爆料中記者發現還有多起在昆明寶遠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車的消費者也被收取了“諮詢費”,而且有部分車主表示甚至沒有收到收據或收據上連印章都沒有。

記者於4月18日致電昆明寶遠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瞭解相關信息,但由於對方表示“信號不佳,稍後回覆”未能順利溝通,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未得到回覆。

投訴3

車主文先生(化姓)爆料,他於2018年4月以首付7萬餘元,貸款17萬餘元的方式在經開區德凱寶馬4S店購買了一輛寶馬三系車。據他講述,當時質疑過“為什麼購車合同上沒有顯示金融服務內容”,但銷售人員事先跟他說,凡是在他們店裡購車都要出這筆錢,“說是拿來辦理貸款的服務費。”無奈之下文先生交了10632元金融服務費,但讓他更不能理解的是,“我以為錢是交給指定的寶馬金融服務公司,但刷卡時開的小票卻寫成了昆明購車易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而且沒有註明是什麼費用。”近日,楊先生再次致電德凱寶馬4S店工作人員,希望給予退款,但得到回答是:“收費是合規的,不能退錢。”

4月17日,記者帶著疑問也來到德凱寶馬4S店,但由於店內相關負責人出差未能得到解答,後續記者將持續關注此事的進展。

車市“服務費”風波不斷!昆明多名奔馳寶馬車主投訴被坑

【律師觀點】

針對汽車經銷商收取“金融服務費”是否合法?是否有相關規範條例、收費標準?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可以收取服務費?若提前告知此項收費,是否就合理合法?金融服務費不開發票或只開收據是否合法?記者諮詢了雲南華度律師事務所的普波三律師。

普波三介紹,經銷商收取金融服務費沒有法律依據,金融服務費純屬經銷商巧立名目進行亂收費,而且存在諸多違規問題。而且若沒有事前明確告知要交納金融服務費,就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而有的是事前告知了,但其實也存在一個“霸王條款”的問題,有的消費者根本沒有選擇權,要辦理車貸只能選擇交服務費。此外,這筆收費不開具發票,甚至直接進入了私人賬戶,這就涉及偷稅漏稅問題。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 劉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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