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2塊的藥被吹成“特效藥”,80一盒你敢買嗎?

近日,巴南警方搗毀一個涉案金額達2000萬元的假藥銷售產業鏈。查獲了一批有關哮喘、胃病、筋骨勞損等病症的假冒偽劣藥品。

據辦案民警介紹,該團伙假藥專門賣給農村病人,2元的製造成本被冠上“特效藥”的噱頭以80元的高價賣出

成本2塊的藥被吹成“特效藥”,80一盒你敢買嗎?


2018年中旬,巴南區公安分局收到了安徽警方提供的案件線索:安徽警方調查到在河南有一個製作假藥的廠商,其藥品以點對點分銷的形式售往安徽、重慶、山西等全國多個省市,案件僅有的線索是一個電話號碼。

根據這個電話號碼,巴南警方開展調查,通過多方核查,終於確認了該號碼的真正使用者應該躲藏在巴南一遠郊鎮街,但其行事狡猾,來去行蹤不定。通過蹲守,民警將張某抓獲。

成本2塊的藥被吹成“特效藥”,80一盒你敢買嗎?


經調查,嫌疑人張某系某醫藥公司銷售。2012年,張某意外發現重慶市內有價格低廉的假藥出現,經過詳細的“市場調研”,深諳藥品銷售的張某認為完全可以把這些假藥分銷到較為偏遠的地區。打定主意的張某改換個人信息,四處打聽聯繫上了遠在安徽的上級經銷商馬某,雙方一拍即合迅速達成協議,由張某擔任該類假冒藥物的重慶地區“總代理”,全權負責所謂的產品銷售業務。

成本2塊的藥被吹成“特效藥”,80一盒你敢買嗎?


此後7年間,張某長期批發、販售假藥,主要購入“陰陽舒筋丹”、“膚癢靈”、“四季牙康”、“一力胃舒”、“一力痛消”、“力喘除根”、“喘復康”等多種未取得藥品生產批號的產品。他大肆吹噓此類藥物在治療病症上的神奇功效,利用自己工作期間積攢下的經驗渠道,將此類假藥兜售給農村遊醫,成本不足2元的假藥最終以80元的價格賣給了病人。

以嫌疑人張某經銷假藥、劣藥為突破口,巴南警方於2018年12月與安徽警方開展聯合行動,成功打掉這個橫跨多省市的制銷假藥鏈條。同時,巴南警方順藤摸瓜,一舉將藏匿在重慶市內的銷售者張某、李某、王某等人抓獲。

目前,涉案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銷售假藥罪已被巴南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公安機關呼籲

廣大群眾看病治療應前往正規醫療機構,切勿輕信他人的推銷話術。購買藥物時應仔細查驗生產信息,確認藥品的正規性,防止買到假冒偽劣產品。

其實商標也是一樣,2018年查獲了多起假冒商標案!最高涉案金額可達上億元!

成本2塊的藥被吹成“特效藥”,80一盒你敢買嗎?

為什麼這些商家甘願鋌而走險,賺取不義之財?

一是利潤空間巨大,二是法律意識淡薄!

小編覺得千萬不能做違法的事情!假如真的是法律意識淡薄,那就請立刻滑到下面的科普仔細瞭解一下!

假冒註冊商標罪《刑法》第213條

定義:【假冒註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立案追訴標準: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

“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現在國家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小編在此奉勸心存僥倖者,切不可以身試法!

另外大家都知道商標註冊成功後可在相應類別享有專用權,為了避免“不自知情況下”侵權他人商標專用權,小編建議企業儘量使用自己的已註冊商標或經權利人授權使用的已註冊商標,且不可不經查詢隨意使用未註冊商標。

冒然使用未註冊商標相當於為自己埋下一顆定時炸彈,隨時有“爆炸”的風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