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擊!信陽中院開展商鋪強制交付執行行動

出击!信阳中院开展商铺强制交付执行行动

5月10日上午,信陽中院對信陽市羊山新區的金上海灣房地產項目的涉案商鋪開展強制交付行動,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及生效法律文書的權威性。

案情簡介:信陽中院在執行胡某某與金瑞章及信陽豫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民間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未按照信陽中院的執行通知書及時履行相關商鋪的交付義務。該財產歷經法院查封、續封,歷經法院司法拍賣並裁定過戶,在法院查封、評估、拍賣過程中,各商鋪承租人自行裝修經營,並在法院多次敦促交付下仍拒不交付。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責令被執行人金瑞章及信陽豫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2019年4月28日前交付上述資產,逾期仍不履行的,信陽中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期間,執行幹警多次與商鋪租賃者溝通未果,後又前往涉案商鋪張貼騰退通告,要求在2019年5月9日前自行搬遷,然而租賃戶仍未履行。為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信陽中院決定於2019年5月10日對涉案商鋪進行強制交付。

信陽中院執行局精心制定商鋪強制交付行動預案,對執行警力配置、集結時間、車輛保障、人員安全及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進行詳細部署。此次強制交付行動集結近60名幹警,分為執行實施組、說服勸導組、警力保障組、醫療應急組、後勤保障組等共8個小組,由信陽中院法警支隊支隊長、執行局負責人李忠智任總指揮。

上午8點,強制交付行動小組負責同志在信陽中院執行指揮中心集合,對即將開展的執行行動進行再完善、再部署、再動員,力求執行行動順利完成,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上午8點40分,信陽中院執行局與法警支隊幹警乘坐十輛警車同時出動。

上午9點,“按照分工預案,全體幹警立即行動!”隨著現場總指揮的一聲令下,外圍警戒拉起,每隔30米一名法警,安全保衛人員對現場周邊進行巡查保衛,並對逗留在執行現場的圍觀群眾進行勸退。執行幹警再次前往各涉案商鋪對相關人員進行說服教育,要求其積極配合法院的執行活動。

強制開啟、清點登記、物品搬運等一系列行動緊張有序地運轉開來,區分對象、區分案情、分類實施,對三個承租人現場達成租賃協議;對經營茶莊的靖某某和經營酒莊的嚴某某從司法關懷的角度,促成簽訂延期一個月騰房合同,限期搬離;對拒不到場且不配合搬遷的四間商鋪進行強制開啟、強制搬遷;對前期已騰空的兩間商鋪進行現場交付。公證機構工作人員對執行全過程進行錄像和公證。

得益於周密的執行方案有效實施,當天上午11點30分,建築面積2296.69平方米,評估價值近1800萬元的涉案商鋪全部交付於申請人。

信陽中院不斷加大執行力度,以高壓態勢全面依法懲戒,打擊規避、逃避、抗拒執行行為,有效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實實在在感受到公平正義。(信陽中院 陳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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