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住房客厅内一锅端!

容留他人吸毒,住房客厅内一锅端!

说到毒品,不少人对它深恶痛绝,它不仅对身体及精神都有着极大的危害,而且吸食后容易上瘾,产生的后果不堪设想。

容留他人吸毒,住房客厅内一锅端!

但你知道吗?

即使你不碰毒品,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

也是犯罪!

朋友之间加强联系、适当小聚本是好事

可家住高罗镇的这位李某和朋友"聚会"正欢时

却被突然出现的警方一锅端!

这是怎么回事呢?

容留他人吸毒,住房客厅内一锅端!

2018年9月27日9时许,高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李某、宋某、廖某、张某1、张某2、印某等人在李某家住房二楼客厅内采用“烫吸”方式共同吸食冰毒,遂传唤李某接受调查,李某主动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25日期间,前后三次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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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多次容留多人在其居住屋内吸食冰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自己的同种较重罪行,系坦白,酌定从轻处罚,故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结合其量刑情节,

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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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可以是

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饭店、宾馆、咖啡馆、洒吧、舞厅等营业性场所的经营、服务人员利用经营性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航空器、轮船、火车、汽车的司机管理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让他人吸毒等等。

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即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了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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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向苗 责编:胡明珠 供稿:龙远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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