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我省34起典型案例被通報

本週,陝西省紀委監委秦風網在《曝光臺》欄目曝光典型案例34

起,其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案例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14起。現將部分案例摘編如下。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案例

1.西安市蓮湖區桃園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王宇因下屬違規領取補貼等問題被問責。2013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間,該管委會工作人員先後8次在下屬單位違規領取加班費、補貼和獎金等,共計23萬餘元。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該管委會先後25次違規用公款購買高檔菸酒,共計8萬餘元,並以虛列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維修費等方式入賬核銷。2018年6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王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銅川市宜君縣五里鎮賀塬村黨支部書記劉振懷因村級換屆選舉失職問題被問責。2018年4月,劉振懷作為村選委會主任履職不到位,在參會村民代表未達到選舉規定要求的情況下,組織選舉村監委會主任,導致選舉無效。2019年1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劉振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渭南市華陰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副書記薛丹峰因分管領域發生生態環保失職失責問題被問責。2007年至2009年期間,黃某等8人私自從華山鎮秀峰村村民手中購買宅基地,在未辦理土地審批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違規在甕峪古道修建山莊、賓館和甕峪內建房8套,直至2018年8月該違建被發現並拆除。薛丹峰作為時任市國土局分管副局長,對違法違規用地監管不到位,長達十年對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致使生態環境遭到破壞。2018年8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薛丹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榆林市清澗縣郝家墕便民服務中心原黨委副書記惠世林因分管領域村幹部違規處置扶貧資金被問責。2015年7月,該中心所轄大碾河村黨支部書記張治尚、村委會主任賀保衛違規將該村12戶貧困戶的產業扶貧資金5.7萬元和18戶低保戶低保款共計10.165萬元,平均分配給村民。惠世林作為時任該服務中心分管扶貧的領導,對該村違規分配扶貧資金失責失管。2018年6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惠世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商洛市鎮安縣鐵廠鎮黨委書記朱榮奎等人因該鎮違規使用民政臨時救助資金問題被問責。

2014年至2017年每年春節前,朱榮奎主持召開鎮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違規使用民政臨時救助資金,慰問村幹部及部分村幹部家屬。該鎮共組織慰問198次,違規使用民政臨時救助資金髮放慰問金共計5萬餘元。縣審計局副局長魏正梅作為時任鎮黨委副書記參加會議,參與研究決定相關違規事宜;鎮正科級組織委員柯善紅作為時任鎮紀委負責人,對鎮領導班子會議研究違規使用民政臨時救助資金未予以制止,也未提出反對意見。2018年10月,因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朱榮奎、魏正梅、柯善紅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商洛市商南縣曹營社區違規發放工資補助、違規開支招待費問題。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曹營社區原主任鄔文中與原支部書記宋璋學商議,先後兩次以發放工資補助的名義向本社區工作人員發放補助共計35.5萬元,其中兩人均領取1.78萬元。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該社區利用私設“小金庫”資金違規開支菸、酒、茶、餐費等費用共計5.3萬元。2018年12月,鄔文中、宋璋學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2.商洛市山陽縣農村經營管理站站長吳澤華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7年10月,山陽某農產品加工合作社法人為感謝吳澤華在其申報合作社項目資金提供的幫助,送給吳澤華5000元紅包,吳澤華予以收受。2019年3月,吳澤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3.安康市旬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段根臣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邀請外出旅遊等問題。2018年6月,段根臣以外出檢查身體為由向縣委主要領導請假並履行了報備手續,期間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陳某等人邀請外出旅遊,所產生的費用由陳某及其司機支付。同時,其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段根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上繳。

4.安康市漢陰縣經貿局黨委原副書記、局長李祚文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問題。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李祚文違規決策發放補助,縣皮鞋廠改制指導組發放補助共計56525元,其中李祚文領取10925元。2019年1月,李祚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上繳。

5.咸陽市涇陽縣水利局黨委委員、冶峪河管理局局長潘秦嶺公款旅遊、公款購買菸酒等問題。

2018年9月,潘秦嶺借赴雲南培訓之機與單位2名同志繞道騰衝旅遊後,公款報銷旅遊費用,並多次用公款購買菸酒茶,花費14.5萬元。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潘秦嶺受到留黨察看、撤職處分,其他2名同志分別受到相應紀律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1.商洛市柞水縣下樑鎮新合村村主任鄧玉安在脫貧攻堅中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10月、11月,柞水縣下樑鎮財政所下撥新合村扶貧互助資金共計30萬元,直至2018年10月該村仍有18萬元互助資金在“趴窩”,沒有發揮扶貧資金的作用,作為直接負責該項資金管理使用的村主任鄧玉安失職失責。同時,鄧玉安在負責實施本村1名五保戶危房改造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致使該五保戶住房改造不徹底、不到位,沒有達到危房改造標準。2019年3月,鄧玉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商洛市商州區黑山鎮樊川村違規收取危房改造戶費用問題。2011年,黑山鎮樊川村在實施危房改造項目過程中,違規收取8戶危房改造戶費用4000元(每戶500元),用於日常村務支出。2018年12月,樊川村村委會原主任李虎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安康市平利縣西河鎮水田河村原黨支部書記李玉清優親厚友套取國家補助資金等問題。2004年10月,李玉清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將其子李某某納入低保對象,至2018年9月,違規領取低保及其他政策性補助資金共計29509.71元(已退繳)。李玉清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12月,李玉清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4.延安市延長縣羅子山鎮人民政府副鎮長李彥紅、科員李興功在供水工程項目中履職不力、弄虛作假的問題。2017年3月,葉某在羅子山鎮滴水崖村承攬分散自建供水工程打水井12口,隨後將打水井結賬所需相關工程資料交於李興功。李興功擅自以其連襟白某名義重新偽造供水工程資料,李彥紅對李興功提供的偽造工程資料未按照“三對面”規定要求進行核實,就審核通過並於2018年4月17日將12口打水井補助款197320元轉至白某銀行賬戶。2019年4月18日,李彥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興功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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