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這個惡勢力團伙栽了......

5月9日,定安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涉惡團伙犯罪案件,指控被告人杜某潔、陳某裕等11人所組成的犯罪團伙涉嫌敲詐勒索、非法持有槍支、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多項罪名。庭審當天結束並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杜某潔、陳某裕等人長期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定安縣定城鎮一帶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經庭審查明,杜某潔於2012年購買一支仿64式手槍,並長期隨身攜帶。2014年和2015年期間,杜某潔以各種藉口多次威脅敲詐定城鎮某酒行現金數萬元。2016年,杜某潔指使陳某裕等人在定城鎮某酒吧進行打砸。2017年10月14日晚至15日凌晨,該團伙成員岑某泓等人又藉機在酒吧打砸,隨後又將酒吧股東李某濤捅傷至重傷二級。

公訴機關認為

以杜某潔為首的涉惡團伙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了多起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經濟發展和社會治安,社會影響十分惡劣,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14條規定的惡勢力認定情形,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團伙。

審核:黃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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