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个人得了绝症,必须靠吃很贵的药才能续命,然后因为买不起药去抢劫,结果被抓入狱,该怎么办?

史振科


这个问题看似可以讨论,其实不值得讨论,因为很明确,不管任何情况,抢劫都是不允许的,都是犯法的,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当然,得了重病,要靠吃很贵的药才能维持生命,确实值得同情,但这是另一回事,这不能成为做坏事的理由。如果这样的话,社会就乱了套。

其实,如果真这样的话,与其走抢劫的路,不如从正路上想办法,比如,向慈善机构提出申请,向社会募捐,家人帮着想办法,或者自己去做点力所及的事,既然能抢劫别人,说明体力还没到那个程度,只不过是需要一直吃药罢了,那为什么不考虑做点事,做善事,才能更多地争取机会,社会和他人,才会更愿意帮助一个善良的人,一个正能量的人。

当然,如果确实一时糊涂,做了这种抢劫违法的事,结果被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也许可能争取到一个相对好的结果,当然要看他抢劫的金钱数目和物质价值。

最后要说的是,希望社会保障系统更完善一些,同时也希望大家要有平时买保险的意识,很多人是没病的时候觉得买保险是浪费钱,没有忧患意识,认为大病不会找上他。基本医疗保险,要尽量参保,并尽量买些力能的及的商业保险。当然,还是得找靠谱的人买。


肿瘤专科医生



看到这个问题不禁让我想起了去年热映的《我不是药神》,电影获得无数好评。


影片围绕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下称慢粒白血病)患者寻求低价救命药展开,讲述主人公们在高价救命药与低价走私药、法理与人情、对与错之间的选择。


作者提出了一种假设,在违法与生存之间架起了一条矛盾的鸿沟,如何跨越过去是这道假设命题的症结。



我们经常听的一句话是“法律之外不外乎人情”。将人情加到法律中,使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假借人道主义之名,行道德绑架之事。这些年很多舆论热点事件都在法与情之间徘徊不定。


回归正题,抢劫这件事必须一票否决,不能让绝症成为跨越法律鸿沟的理由所在;那么,这个问题的矛盾就是绝症与昂贵药物之间的矛盾了,如此看来,这对矛盾是可以调和的矛盾,可以尝试社会救援或者更多的援助方式进行解决。


最后,我希望还是让法律的归法律,人情的归人情,然后我们再来探讨更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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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了这个问题之后我想到一个问题 就是这人得了绝症但是吃药能维持 不吃会死 那么在监狱里监狱负责他的药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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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绝症就说重病爬都爬不起来了,还能去抢,如果还能去抢多半问题不大,如果被抓住了,还用说坐牢啥,还有个怎么办。


手机用户52145452928


坐牢是肯定的,毕竟触犯刑法。但是同时他也能得到社会的关爱。


海洋之心146944590


精神可嘉,但做法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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