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婚检的时候有些医生明知道夫妻一方有艾滋也不会告诉另一方?

人文驿站


医生不告诉你,如果你真的感染了艾滋病,那么说明你的伴侣一直在隐瞒自己是个艾滋病人的事,应该砍的不是医生而是跟你结婚的人,不告诉你自己有病,故意传染给你艾滋病的人!

不是医生故意不说,而是不能说。我国的法律有规定,艾滋病人的个人隐私受到保护,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人的信息,包括其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等。

如果医生违反了,那么轻则会被停职处罚,吊销执照,重的还可能会吃官司,蹲监狱,如果你是医生,你会故意违法吗?拜托不要道德绑架了,医生不说你们要砍医生,医生如果说了,那艾滋病人要砍医生,你们能保护医生的命吗?

如果觉得,这些法律不正确,那么完全可以去跟领导提,比如说自己先努力当上人大代表,然后提出法案,修改法律,或者更牛逼一些,直接自己当家做主,修改法律去!

婚姻本身就是建立在互相坦诚和信任的基础上的,如果你的结婚对象隐瞒了你这么大的事情,那么你应该怪罪的,是对象而不是医生,怪只怪自己没擦亮眼!


妇产科女司机


我也是一位医生,当然不是婚检科的。作为一位医生,虽然有国家法律说病人的病情隐私要保护。但是艾滋病'这种病你要是说告诉配偶没问题,那我也看不下去,这就是帮凶。如果我配偶有艾滋,你婚检明明检查出来了,但却告知没问题的话,我不会告你,也不会杀你,但我回会让你尝尝得艾滋病的滋味。你们这是给我们医务人员摸黑。当然你们说你们也很无奈。有句话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们可以不直接告诉他家人,但你们可以和他们的配偶,就说一句话“检查结果表示你们不适合结婚,至于为什么,检验报告已经给配偶了,你们自己回去讨论吧”这样既没有泄露病情,也可以保证配偶不会伤害。


狼舞520


回答那些说婚检如果不告之对象有艾滋的话,就会杀了医生的人,是不是神经病!这事情能怪医生吗!如果不是有一条法律在那里摆着,谁不想告诉另一个无辜的人,让他做好准备。

根据2006年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9条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人的信息,包括其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等。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这个里面的单位或个人,就包括婚检单位和婚检医生,你觉得医生有什么义务冒着违法的风险,来告诉你爱人有艾滋病。更何况,这样的事情又不是没有过,医生最后得到什么结果,你猜猜。

婚检检测出一方有艾滋病,医生也只能跟当事方说明情况,而另一方,在《艾滋病防治条例》是这样规定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有义务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意思就是说,需要感染艾滋病的一方主动告诉配偶,而不是靠检查机构来告之。虽然很多医生也知道这样不好,但法律在那里,谁敢越红线。所以,与其责怪医生,不如向上头申诉,修改法律。

最后多说一句,有一些情况,医生没有明说,你们自己也要懂什么意思,不要觉得这是没事找事做。


王医生谈精神病


如果在婚检时候,医生发现一方有艾滋病,医生要不要告诉另一方,我觉得这个看情况。为什么这样说,其实理由很简单。

第一医生有义务把病人的真实病情告诉患者本人,因为患者有知情权。但是医生没有义务和权利告诉其他人,包含她的家人或者丈夫。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医生必须告知第三方。

第二在患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医生可以告诉患者所同意的第三人,因为这涉及到病人的隐私。还有就是医生告诉第三方后,还可以给他以更专业的角度来分析艾滋病,如何和艾滋病人相处还有注意事项。

第三才是问题的关键。提问者问的是医生不告诉第三方,患者本人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要告诉自己的配偶。其实原因也简单。1.婚姻和爱情双方必须忠诚,如果是欺骗得来的一纸结婚证,离婚也是不可避免的。2.婚姻涉及到共同生活和生孩子的问题,这些都可能传染艾滋病。婚姻里这些又是不可回避的。3.如果艾滋病患者欺骗对方,导致对方感染艾滋病的。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艾滋病患者或者艾滋病毒感染者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0条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还卖淫,性传播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我想这里包含了艾滋病。具体细节,自己看法律条文。

所以,做为医生没有义务告诉第三方,但是作为配偶,有责任和义务告诉对方。而且艾滋病患者本人不能故意传播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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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道ABC


不仅是婚检,目前几乎所有手术前都会做术前检查,都包含了艾滋病的初筛,初筛阳性会要求再次抽血复查,很多医院连确诊的资格都没有,比如有些地方就是疾控中心出确诊的报告!一旦出结果,就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登记在册!外科医生常常都会遇到这种报告,目前法律规定有两方面:一是不能像患者以外的第三人泄露病情!二是患者自己有义务告知配偶等等,采取预防措施!既然如此,如果医生不告知患者家属,家属要怪医生!医生告知家属,这是违法,患者又要怪医生!谁给医生活路?争论那么大,全社会都该反思,难道就不能想想怎么来完善相关法规,要让无辜的健康人群冒风险,让无辜的医务人员背锅???


寒冰8131720


我有不少这样的经验,不一定是艾滋病,可能是其他的性病(艾滋病需要疾控中心最后确诊,普通医院的医生没有权力诊断)。我会先跟本人说明病情,告诉他想好怎么跟家里人说,很多人要求帮助隐瞒病情,我会告诉患者:您的病情是您的个人隐私,我当然会保护,但您的病有传染性,可能会对您的家人造成伤害,所以您应该以适当的方式向他或她说清楚情况,有时候还需要共同治疗。如果家属找我了解病情,我出于对您的隐私的保护,不会直接告诉家属,但我会告诉家属我已经把病情详细告知了您本人并叫他/她直接找您本人了解情况,具体该怎么说您要斟酌好。

经过这样沟通,大部分家属都没来询问病情,(我也很好奇他们是怎么跟家里人说的,但我从不去打听)。万一个别家属来问,我也是按我前面说的那样回答,当然这是针对直系亲属或配偶。非直系亲属就直接拒绝,除非得到病人本人的允许并授权。

顺便分享一个真实案例,一个性病患者,她姐姐来了解病情,我告诉她我没权利透露患者的病情,但你可以问她本人,我已经告诉了患者本人了。这个姐姐不依不饶,我说行,要我告诉你可以,请征得她本人同意。她外面去转了一圈回来说病人本人同意了。我说这样口说无凭,要把人叫过来当面说。那个姐姐骂骂咧咧把妹妹叫过来,我当着两人的面问清楚后再把病情说明。虽然那个所谓的姐姐很气愤的样子,还说要投诉我,但最后也没投诉,也许投诉了没人理她也未可知。但对我来说问心无愧。

最后说一句,医路难行,且行且珍惜!


琴燕727


法律规定医生不能讲患有艾滋病这一信息透露给夫妻另一方,如果透露就是泄露患者隐私,是违法的!所以医生不能说。因此,婚检的时候,一定要主动去要求另一半给自己看看他/她的检查报告。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法律规定医生不能讲患有艾滋病这一信息透露给夫妻另一方,如果透露就是泄露患者隐私,是违法的!所以医生不能说。因此,婚检的时候,一定要主动去要求另一半给自己看看他/她的检查报告。

法律规定医生不能讲患有艾滋病这一信息透露给夫妻另一方,如果透露就是泄露患者隐私,是违法的!所以医生不能说。因此,婚检的时候,一定要主动去要求另一半给自己看看他/她的检查报告。


我觉得这个规定不合理。艾滋病是一种绝症,主要通过性传播,如果不治疗,活不了多久。而夫妻可以说是最亲密的关系,两人要亲密接触、生活。如果不知道对方患有艾滋,在性行为中,通常是不会进行任何保护措施的。也就是说,如果婚姻中有一方患有艾滋,那么婚后传染给另一半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而且,目前我国的艾滋病人数猛增,已经突破了100万了,这个数字还是比较恐怖的了。

我觉得人的健康生命权是最重要的一项权力,也是最基本的一项权力,高于其他的权力,比如隐私权。生命都得不到保障,何谈隐私?如果婚检之后,不能讲一方患有艾滋的事实告诉另一方,婚检的意义何在呢?

当时,目前法律就是如此规定,医生一旦好心告诉了对方,吊销执照,坐牢都是有可能的。山东聊城的所谓“假药门”事件,大家都有印象吧。


因此,自己在进行婚检之后,一定要记得去看看自己另一半的检查结果。如果对方以各种理由不给你,那么你就要小心一点了。擦亮眼睛,人心叵测啊。


人体探索者


为什么婚检的时候有些医生明知道夫妻一方有艾滋也不会告诉另一方?

婚检配偶检出艾滋病,医生没有告诉你,这个可真不能怪医生,要怪只能怪你的配偶。

医生为什么没有告诉你配偶有艾滋病?

根据2006年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9条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人的信息,包括其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等。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这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是包括医生的,现实生活中,但凡做大一点的手术,都会有艾滋病筛查这一项,譬如怀孕生孩子,我记得当时验了六管血,其中一管血就是验是否有艾滋病,这也是阻断艾滋病的一种方式。

医生没有告诉你,不代表你的配偶不知道。

婚前医学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婚前检查的结果肯定是告诉了你的配偶。

因此这件事上真的不能责怪医生,你要想知道结果,当然是向你的配偶索要就可以了,如果他或者她不给你,那么你就不能排除她存在问题的可能哦。


一见即一生


因为法律有规定,保护艾滋病人隐私权,任何机构不得告知除患者意以外的任何人,目的是保护艾滋病群体隐私权。

话说回来为什么要保护艾滋病人隐私权,我们从法律规定方面看是为了不让普通人知道谁是艾滋病患者所以就不会有歧视,不然管电视媒体如何宣传还有一些接受采访的虚伪人士说的在好,普通人都会有恐惧心里这不是很正常的吗人性好不,当然从社会稳定方面来看若社会把这群人逼入死境会发生什么(若不保护他们隐私他们会找不到工作,找不到配偶),有可能会报复社会,恶意传染他人,造成社会分裂。(当然保护了里面依然会有人渣,但毕竟数量少)

这样做造成了什么?老百姓买单,比如你配偶有艾滋病,你无法知晓,得了后只能自认倒霉,所以有时对媒体一些宣传挺反感的。因为他总宣传的很好,他们找一些患艾者说些正能量的话,说他们做的正能量的事,希望群众接纳他们,却从不报道里面一些坏呸,干的恶心事后,群众中招后无法维权的事实。

结论凡事多动动脑子,歧视是我之权利,不歧视也是权利,别进行任何道德绑架


冷漠面具1


我国《艾滋病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都有明文规定,艾滋病患者隐私受法律保护,医生不能向第三者透露任何患者的病情,所有的体检报告都是密封的,如果违反,轻则吊销执业证,重则锒铛入狱,所以,那些骂医生,甚至扬言杀医生的,请学习法律!另外,你的结婚对象感染艾滋病,不是医生的责任,凭什么让医生来给你们买单?

再者,现实中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有谁在婚检后,不会查看对方的婚检报告的?虽然医生不会跟病人配偶讲病情,但是,婚检报告却不会隐瞒,报告上会明确标注艾滋病检查结果,只要看对方的报告,就很容易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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