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睡著將保時捷停在馬路中間,被查“撒潑”撓傷交警

5月9日早高峰,一輛牌照為湘A0H**W的保時捷卡宴小型越野車停在曙光路中間,後面排隊車輛按喇叭也紋絲不動,後面的車輛只能變道繞行。芙蓉交警大隊分控中心接到市民報警後,立即調度鐵騎民警出警處置。民警楊玉振到達現場發現駕駛人居然在車內睡覺。

敲車門叫醒駕駛人後發現車內酒氣撲鼻。民警初步判斷是駕駛人劉某(男,29歲,湖南邵陽人)醉酒後在行駛途中睡著了。在增援警力配合下,民警將劉某帶回崗亭,民警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酒精檢測。劉某拒不配合拒絕酒精測試,民警將其帶上警車到市八醫院抽血檢測。

到達醫院後,劉某以自己“暈血”為藉口不肯下車,並藉著酒興抓撓執法民警,造成民警楊玉振手指出血、手錶鏈條斷裂。鐵騎中隊民警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強行抽取了劉某的血樣,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如果劉某血液檢測達到醉駕精準,劉某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未達到醉駕標準,也將追究劉某阻礙執法的法律責任。

事後民警從劉某姐姐處瞭解到:2018年4月劉某在高速公路因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被查處,這次因喝了酒,害怕受到嚴厲處罰而抗拒民警執法。

交警提示:《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第六款項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因此駕駛人無論有沒有喝酒,在遇到交警檢查都必須配合民警執法。

瀟湘晨報記者駱一歌 通訊員 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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