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纪委监委让信访件“来去有踪”

近日,乌海市纪委监委印发《全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在市、区纪委监委、镇(街道)纪(工)委建立信访干部和信访件管理人员的备案管理机制,管信先从人严起来,通过从“入口”到“出口”进行人员痕迹动态备案,达到人员变动有记录,信件举报“来去有痕”,保证信访举报工作依纪、依法、依规开展。

严格岗前审查,备案人员信息

信访举报是纪委监委受理案源线索的第一道关口,举报信息较集中,确认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组织部和信访室要通过岗前审查初判,确定人员岗位和工作职责。对信访件流转环节涉及人员都进行备案管理,更精准掌握信访件的去向。

落实谈心谈话,提高思想认识

按照“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对新进长期定岗定编工作人员、短期借调和挂职人员入岗和离岗前进行谈话提醒,签写保密协议等,提高信访举报工作人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人严起来,把“信”管好,避免失泄密造成不良后果。

关联检举平台权限,规范信息系统管理

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覆盖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的建设进程,梳理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信访子系统、12388电话举报系统等业务系统管理权限,定岗定职责,促进各业务平台规范有效运行。

乌海市纪委监委让信访件“来去有踪”

按照《全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市纪委监委正在备案管理市、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81个部门171人的人员信息。

(乌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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