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手机已是不能缺少的身外之物
许多人都会去手机店挑选手机
然而
有些不法之徒起了贪念
居然想“免费”享有……
4月20日晚
小榄镇新永路某手机店店员报警
说是有一名男顾客抢了手机跑了......
事件经过
4月20日晚上19时25分
一名男顾客到小榄新永路的
手机店买手机
女店员拿了好几台手机给他试用
但他都不满意
但是
当店员小姐姐拿出了
标价为3598元的品牌手机
该男顾客甚是欢喜......
他在手中把玩一阵后
趁店员不注意
一个健步从手机店里跑了出去
然后男子就在夜色中
消失了……
失了……
了……
在接到报警后
小榄警方按照
“双抢”案件以“命案”规格侦办要求
迅速作出反应
对案发现场和周边仔细勘查
并锁定一名罗姓男子有作案嫌疑
马上展开追逃
在小榄警方的追逃压力下
4月28日
已逃回广西贺州的嫌疑人罗某军
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嫌疑人罗某军
对抢夺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警方提醒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里
蜀黍还要提醒市民朋友们
经营商铺一定要看好自己的东西
多留心
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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