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警方与渔政部门通力合作,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禁渔期间到天然水域从事捕捞生产或收购贩运各类鱼类产品。

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总有一些不法之徒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但在公安机关和人民大众的共同监督下,任何敢于踏破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为之付出代价。

今年3月初,紫云自治县公安局板当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举办,称有人在禁渔期间经常到板当镇翠河中非法捕鱼,破环生态平衡,板当派出所民警随即开展调查。


紫云警方与渔政部门通力合作,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


通过大量走访摸排后民警掌握到,今年以来,该镇新场村某自然村民组村民王某华、王某章、韦某荣等3人经常到翠河中捕捞鱼类产品,严重影响各类水生产品的自然繁衍,破环了自然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嫌疑人虽然已经锁定,但何时抓捕,如何实现证据固定,成了侦办民警的一大难题。经过认真斟酌后民警决定再次掀起宣传发动,争取河道附近居民参与监督举报,侍机抓捕。

紫云警方与渔政部门通力合作,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


而在此后的十多天内,嫌疑人似乎感觉到了些许“危险”,停止了一切捕捞行为,再也没有在河中出现。直到3月15日,王某等3人再次分别到河中非法捕鱼,与此同时,群众的举报电话也随即进入了板当派出所值班室。

收网行动迫在眉睫,派出所民警兵分几路,火速赶到现场,将正在进行非法捕捞的3人抓了个现行,现场收缴2条木船、3只鸬鹚、12张渔网等捕捞工具,查获被捕捞上岸的鱼类产品5公斤。随后,王某等3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民警介绍,今年3月以来,紫云警方会同当地渔政部门连续侦破多起非法捕捞案件。就在王某等人被抓获不久,松山镇新民村村民班某伦、班某益二人在从事非法捕捞时被治安大队当场抓获;4月20日,四大寨乡罗成村村民卢某贵、牛场村村民伍某环、火花镇龙头村村民韦某等3人同样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宗地派出所抓获。

紫云警方与渔政部门通力合作,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


近年来,紫云警方在工作中与紫云渔政部门的通力合作,大力宣传,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维护、严厉打击的治理格局,果断亮剑破坏生态环境的黑手,有效抑制了各类非法捕捞活动。

据紫云自治县畜牧服务中心渔政站负责人沈宇介绍。“根据《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和《贵州省渔业条例》,我县将禁渔期定为每年的2月1日 0 时至 6 月 30 日 24 时。由于冬季以后紫云县水资源减少,春夏又是水生生物繁殖季节,选择在这个时期禁渔就是为了给它们一个修生养息的喘息的机会。在此期间严禁一切自然水域的捕捞活动。”


紫云警方与渔政部门通力合作,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


年年有“鱼”。一直都是我们对美好生活的祝福方式,为了让子孙后代都能源源不断地感受到这种美好,人们要学会节制,在禁渔期保护好生态环境,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团结一心、共同保护生态平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作者:吴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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