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一男子無證酒駕來旅遊,巧遇“上班”交警被查獲, 你怎麼看?

用戶4474650761


我認為,旅遊雖可以,無證酒駕不可取!這件事值得為交警們的行為點贊!

對於這名交警的行為是值得讚揚的,因為這是在保障人民的安全。如果不是這次“巧遇”,可能這名無證且酒駕的男子不會被處罰。但是沒有遇到交警的話,出了事故以後又該誰來“買單”?我想誰也承擔不了這後果。

而這名交警的行為,直接反映了我們絕大部分人民警察們,不管是穿上警服履行職責,還是脫下警服以後的個人生活,都還時刻都保持著為大家服務的態度,已經把自己的職業職責融入到自己的行為當中,這是應該感到我們幸福的一件事。

可能很多開車的人有時會厭煩交警們的執法,以為自己只是不小心壓了線什麼的,但正是有了他們的保障,我們才會有一個相對安全的生活環境。而且,假如我們出了事情,第一時間也是找警察們處理,要互相理解吧。

我認為,無證酒駕必須處罰,且無一例外。

這名無證且酒駕的人,可能是第一次且心存僥倖心理才敢去無證酒駕,但是他的行為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既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也是對其他人安全的侵犯。

這次即便不是被交警查出來,可能換做其他關心他的人,一樣也會去阻止吧。

在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無證與酒後是一律禁止駕駛機動車輛的,罰款、拘留只是教育,真正能夠實現沒有無證和酒駕的事件發生,則是需要每個人的自覺自律……

事故,不知道何時會來,自己能做的就是,別為自己的一時方便,而拿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當兒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