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已还清仍遭催收起诉,翼龙贷湖南“蹊跷官司”败诉

网贷已还清仍遭催收起诉,翼龙贷湖南“蹊跷官司”败诉

撰稿 | 宋晓亮 主编 | 邱晓

2018年12月28日,汨罗市人民法院,面对法官询问是否同意调解,任依坚定地回答了不同意。她在法庭上的“对手”是王思聪(非“国民老公”王思聪),而是互联网金融教父级人物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

作为被告代理人,任依面对的是一个看似荒谬的诉讼——为了4年前在翼龙贷网贷平台借下、并于当年年底还清的6万元。

2018年11月,任依的堂哥收到了汨罗白水法庭的传票,王思聪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湖南翼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湘公司”)以“欠债未还”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

最终,法院驳回了翼湘公司向被告主张债权的诉讼。而这宗糊涂官司的幕后,折射出翼龙贷网贷平台管理混乱,以及加盟商模式引发的严重矛盾和违规隐患。

明明还了钱为何被起诉?

据原告翼湘公司称,2014年12月4日,被告通过温州翼龙贷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平台借款6万元,还款期限为12个月,按月分期付款,借款年利率为18%,还款方式为前11个月按月还利息,第12个月还清本息。被告只偿还了前11个月利息,第12个月该偿还的本金、利息未曾偿还。

根据翼龙贷与被告签订的《网络借款电子借条》附加条款约定,当借款人逾期超过30天未还款时,翼龙贷将自动发布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其完成债权收购,再将该债权转让给原告翼湘公司进行催收。由此,翼湘公司作为这起债权转让的接收方进行起诉。

法庭上,原告翼湘公司提供了16份证据,包括被告的《网络借款电子借条》、《担保函》、《债权转让协议》、以及被告在翼龙贷平台的相关流水等。恰恰在这组证据链中。任依在其中找到了一份3万多元的还款记录。

网贷已还清仍遭催收起诉,翼龙贷湖南“蹊跷官司”败诉

任依反问原告翼湘公司,为何在其提供的翼龙贷平台流水证据中,有一笔还款3万元的记录?日期就在2015年12月2日,也就是约定还款的最后一个月。她称,被告的6万元贷款,来自翼龙贷平台上的两位出借人,一位出借人在债权到期之前就进行了债权转让,另外一位则正是原告提供证据中的这位。

法庭上,翼湘公司并未正面回答这一问题。“可能是他们并没有仔细查看流水记录,结果把有利于我们的证据提交到了法庭。”任依说。原告并未出示当时的借条原件。因为已经还清欠款,借条自然已经收回销毁。

银行流水证清白 缘由有蹊跷

“当时还款的银行卡已注销了,幸亏银行给打印了流水,否则,我们在翼龙贷平台的个人账户已被关闭,将无法证明清白。”任依说,自己多次请求法庭协调,争取打开翼龙贷个人账户,但均未能成功。

被告任某辩称,2015年12月2日,他通过周某的银行账户已向翼龙贷平台还款6万元本金及利息900元。同时,原告翼湘公司提供的资金流水显示,2015年12月2日借款人客户的翼龙贷账户收到了原告的还款。

2019年1月8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翼龙贷已实际收购原始债权人债权,与被告存在合法民间借贷关系。同时,庭审中没有提供全部原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同时,被告提交的证人证言、银行明细账查询清单证据证明其于2015年12月2日通过证人周某银行汇款已归还翼龙贷借款本金6万元及最后一期利息900元。原告对此提出异议,但不能提交证据证明。鉴于此,法院驳回了原告湖南翼湘公司的诉讼请求。

网贷已还清仍遭催收起诉,翼龙贷湖南“蹊跷官司”败诉

原告方归还翼龙贷借款本息的银行对账单

翼龙贷一方面通过关闭客户账户,使其无法提供平台还款流水证据;另一方面又管理极其混乱,在提供证据时,甚至还把本金还款流水也给提供了出来。

蹊跷的是,任依竟然曾经是翼龙贷的加盟商,目前正多次找到翼龙贷及其股东联想申诉。“翼龙贷平台的加盟模式,对合作商来说就是一个陷阱,加盟商没有什么权利,还要替翼龙贷承担一切的预期风险。”任依说,翼龙贷不仅强行要求加盟商每个月进行“逾期清零”,甚至欺骗其抵押自身房产,来支付客户的逾期利息。

“也许他们希望先给我们一场官司,试图来一个‘下马威’。”任依称,她还将继续爆料翼龙贷篡改、锁定客户账户,借新还旧等一系列违法违规手段,以提醒大家切勿上当。

网贷已还清仍遭催收起诉,翼龙贷湖南“蹊跷官司”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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