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曝光!晋城3部门联合处置1司机!

导读:没有危险品运输证,没设置危险品运输标识,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擅自用轻型厢货从事危险品运输。5月7日晚,一辆装有满载液化气瓶(大罐50瓶)的轻型厢货被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民警查获。


实名曝光!晋城3部门联合处置1司机!


7日20时04分在泽州收费站,民警对一辆牌号为豫AW80XX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货厢内,有液化气瓶大罐50瓶,所有瓶内均满载液化气,这些液化气瓶中,部分瓶体粘贴的检验标志已过期,有些甚至达到报废标准,该车及驾驶员也均不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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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一旦泄露,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轻型箱货,私自拉载50罐石油液化气无异于拉载着随时会引爆的炸弹,极大威胁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实名曝光!晋城3部门联合处置1司机!



鉴于该案件涉及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多个环节,大队立即启动非法运输液化气案件处置机制,将该案件移交泽州县运管所、质监、住建等部门联合处置。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现对该案件涉及驾驶人、车辆进行曝光:

驾驶员:卢青保14051119*****14**X违法车辆:豫AW808N

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

值班电话:0356-699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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