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一家滷菜店上了微博熱搜
被舉報使用罌粟後
店主堅決否認:加罌粟就去坐牢
被查後卻秒哭求放過
罌粟花
雖然有著美麗的外表
但孕育的卻是罪惡的果實
對於這些“罪惡之花”
湖州度假區公安民警
辣手摧花,從不手軟
5月6日
有群眾向警方舉報
在橋東村發現一片罌粟
分局立即聯合市局禁毒支隊民警
對罌粟花田進行剷除
經過清點
575株罌粟
全部被斬草除根
一株不留
警方提醒
罌粟,一株都不能種,當菜吃也不行!
罌粟和大麻、古柯並稱為三大毒品原植物,我國法律規定,一株都不能種,種一株就是違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剷除的,不予處罰。
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 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
輕則拘留罰款
重則判刑
請廣大市民注意了:
如發現種植罌粟
請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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