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3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在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有关内容详见2019年5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六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内容。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0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 5 月 19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20 日15: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5日。

B 股股东应在 2019 年 5 月 10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 号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在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六十一次董事会、八届六十二次董事会及八届三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议案 5 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7 是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17: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传 真: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电话: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联系人:王青飞 张莹莹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八届六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六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3、八届三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3

2.投票简称:东旭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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