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兩名看守所民警為涉黑嫌犯通風報信被判刑 此前已開除黨籍

因利用職務之便,為涉黑犯罪嫌疑人傳遞信息、洩露案情等問題,黃陵縣公安局看守所民警劉世龍、張華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近日,黃龍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劉世龍、張華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和拘役3個月。

日前,中國紀檢監察報以《陝西緊盯線索管理 堅決“打傘破網”》為題,報道陝西省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其中披露兩民警為涉黑犯罪嫌疑人傳遞信息、洩露案情等問題新進展。

據瞭解,去年10月延安市紀委監委通報三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查處的問題,其中包括黃陵縣公安局看守所民警劉世龍、張華龍為涉黑犯罪嫌疑人傳遞信息、洩露案情問題。

根據通報稱,2017年10月以來,劉世龍、張華龍利用職務之便,通過看守所電話、本人手機及微信多次幫助在該所羈押的涉黑賭博案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宋某某向外傳遞信息,並多次向犯罪嫌疑人及親屬洩露案情,幫助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

期間,劉世龍、張華龍多次收受犯罪嫌疑人及親朋好友財物。同時還發現,劉世龍在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違反規定私自保管其他在押人員家屬私下給予的錢款共計83650元,為在押人員代買日用品消費77430元。

張華龍在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受有關犯罪嫌疑人家屬請託,為在押人員代購生活用品及零食並從中謀取個人利益1100元。2018年6月6日,劉世龍、張華龍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外,黃陵縣公安局副局長王保安受到誡勉談話處理,黃陵縣看守所所長兼黨支部書記張玉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副所長張勝利、蘭李栓分別受到政務記過處分,教導員楊軍峰受到談話提醒處理。

(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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