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要多了被說是賣女兒,不要彩禮又怕女兒在婆家受委屈,該怎麼辦?

小耀芳


在婆家受委屈,跟要不要彩禮是沒有關係。本人2015年結婚,當時是裸婚加遠嫁。孃家和婆家兩地規矩不一樣,婆家這邊是男方出的彩禮很少,所有家電全是女方賠送的,誰家出嫁女兒,那可真是要賠錢的。而我孃家那裡,彩禮要的比較重。出嫁女兒,孃家不用賠送一分錢的,所要的彩禮,買齊所有嫁妝,甚至連孃家擺酒席的錢都包含在內,也花不完的。誰家的出嫁閨女彩禮要的少了,會被鄰居笑話的。他們會說:“人家閨女找不到婆家了,急著嫁人呀!”我當年沒要一分彩禮就嫁過來了(我和老公是真心相愛,他家窮的實在是拿不出彩禮)。可能背後也有好多人這樣笑話我。可那又怎麼樣?我想說,我現在過得很好。十幾年來,我跟婆婆沒有紅過臉,一直相處的都很好,大小事情婆婆都會依著我,我的兩個孩子,婆婆一手給我照看大,我跟老公安心做生意,日子越來越好,根本不存在在婆家受委屈。而好多在婆家受委屈的,過得不好的,不是因為當年她們沒有要彩禮,是有其它原因的。多重的彩禮也不能保證你在婆家不受委屈。好多家庭都是一兒一女,我也是,光想著出嫁女兒時要那麼多彩禮,不管要了多少彩禮,都會全部給女兒,作為父母是不會要的。回頭兒子娶媳婦時還要出那麼多彩禮,只會增加自己的負擔,又何必呢?出嫁女兒要彩禮只是一個形式,沒必要要的太重。


鄉村美美


個人認為,女兒結婚還是不要彩禮更受到婆家的尊重。因為作為男方的母親我才能說出這番話的。兒子明年結婚,對於這個兒媳婦我是不同意的,可兒子喜歡我也就無奈接受了。兒媳婦家沒要彩禮。我給買了房子,並且給了20萬裝修。車子已經有了。但是我想孩子結回婚即使沒要彩禮,作為婆婆的我也不想委屈兒媳婦,準備給6萬買點衣服首飾吧。

如果她開口要彩禮,我一分都不會給的。因為結婚是二個人,二個家庭的事情。彼此相愛走到一起得到更多人的祝福。彩禮是做啥用的?男方父母為了能夠讓你們婚後無憂,已經是恨不得把養老錢都拿出來籌辦婚禮了。女方家長為何不能體諒下呢?都說即使要了也是給女兒。自己想撐門面自己掏錢給女兒,一分不陪家我也沒意見。你不要我覺得你是體諒我們。我也會做自己應該做的事。

彩禮不能證明男方家是否看得起你。想被別人尊重是靠強大自己,彩禮錢花不了一輩子。如果男方家去東奔西借給你彩禮了。這錢你拿的安心嗎?如果沒有償還能力的父母,最後這錢還是得兒子去還。

最後只想說,結婚是喜事。彼此體諒下。別為彩禮錢弄得不亦樂乎!


半稱心bcx


我結婚的時候,沒要彩禮,婆家也沒給什麼見面禮,我和我老公算是裸婚。也沒全裸,房子是我買的,裝修是他裝的。當時我以為婆家沒錢,農村的吧!也沒做太多要求。結婚三年後我和老公買了新房,舊房賣了買了一輛車。結婚五年後我和老公又買一套房,結婚十年後我們名下已經有諾幹不動產了。婆婆對我很好,我在婆婆家比在我親孃家還舒適,吃吃睡睡一根手指頭都不用動,想吃西瓜🍉婆婆就切好小塊用叉子叉好遞給我,我睡床上就送到床邊,我睡沙發就送沙發邊。有時候我忙著打遊戲或者看電視,婆婆就會削好一盤水果用牙籤插好放我面前。

彩禮根本就是無關緊要的事,受不受人尊敬要看自己的德行品性是否HOLD得住別人,自己也要有本事賺錢,這樣的人,去哪兒嫁誰都不會受委屈的。


小磨八


彩禮絕對是結婚和離婚的保障,就拿我來說,2012年的時候 婆家給了我8萬,沒有房子,婆家蠻橫無理不好相處,每次婆媳吵架都是房子是她蓋的,讓我滾。

孩子也生了,七年青春和時間也全部消耗在那個家庭,彩禮錢也早就花在小孩家庭身上,他們家故意對我不好,讓我提離婚。

算計我淨身出戶 在問我要孩子撫養費,起訴三次,分居兩年,一次性借了六萬現在才把這垃圾鬼婚離成,農村所有婆家人離婚都是不會講人性的。

遇到這樣的婆家也不是我軟弱,我也想過乾脆同歸於盡,想到命不該絕。

沒有要彩禮的女人在婆家更沒有底氣,一定要讓婆家花錢娶你才會珍惜你,要不然對你不好你更虧。

如果今後我再婚我一定還會要彩禮,絕對是結婚離婚的保障。


1定是特別是緣分


我認為要彩禮,但是過後你要拿給女兒保管。我去年結婚,彩禮及丈母孃給的陪嫁都是我暗地裡策劃的。因為我兩個談了六年的感情了,我媽看不上我女朋友。丈母孃也不想女兒嫁給我外地的。沒有辦法,談彩禮的時候我儘量從我媽那裡要,我媽是個強勢的女人,而且開始的時候又不是很情願我兩個在一起,我怕過後不重視我媳婦,所以沒有辦法,我使勁和我媽拿彩禮。但同時也給我媽解釋了“高彩禮主要是丈母孃重視這次婚姻,也讓孃家那邊有面子。婚後錢會轉拿給我們的,而且還有很多嫁裝,反正我們這邊結婚男的就是不虧”。彩禮拿到手了,丈母孃基本上把彩禮都給我兩個了而且還有很多的嫁妝。這事我誰都沒說,我媽現在有時特意叮囑我,要對媳婦好一點擔心她跑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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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當時要彩禮時也是這樣為難,要多了,弄得以後我日子苦,要少了怕男方不重視我,對我不好,也讓他們認為娶媳婦很容易的。

我們那有個女的是外地嫁來的,沒要彩禮,那一家就對那女的不怎麼好,說是便宜貨,尤其是婆婆對那女的不好,我村人都看不下去了,說那婆婆,那婆婆說我兒有魅力啊,她跑來跟我兒的,又沒要錢。男的也對女的不怎麼好,說不上好壞,比較冷漠,也不好好對他老婆。那女的生完孩子實在是受不了了,就跑了,把娃也帶走了。也不知道那女的現在結婚沒,過得怎麼樣,這男的是結婚了,這次找的這個彩禮很高,並且特厲害,幾乎天天和她婆婆吵架什麼的,男的還管不住。

所以說吧,彩禮這必須要的,適量就行,根據男方家庭情況要把。富豪家要幾萬,對人家來說沒啥,對窮苦人家要幾萬那是雪上加霜。你自己想想,那個家是你後半輩子生活的地方,太窮了苦的還是你,真正為自己子女考慮的人都要的彩禮不是多麼高。說到這,我到現在想不通那些反對子女和怎樣的人在一起的父母是怎樣想的?是不是我父母太隨意了?還是我是充話費送的?我爸直接給我說你到年齡了,把你自己人生大事考慮嘎,自己拿主意,不懂的了來問我,是你自己的事,好好考慮。我很多事我爸不管我,知道了只給我提建議,從不拿主意,就他說的話,那是你自己事,你讓我把你管什麼時候啊!

女的結婚了照顧自己父母的時間就少了,大多為自己家庭打算了,想想自己父母把自己養大,咱還沒好好照顧他們,就給別人家添人口了。

所以說要彩禮是必須的,合理就行,不要太過高。


禾子林姑娘


其實,彩禮還是得看男方家庭,有點意思就行,就算要高價彩禮也不見得婆家就多重視,如果婆家是東拼西湊借來的,負債累累將來你結婚後也要幫著還債,婆家負擔重,每每想起都是高價彩禮引起的,心裡還會埋怨你,最好還是靠自己,努力掙錢。自己有錢有本事誰都不會低看你。沒本事沒能力,要再多彩禮別人也不會高看你,反而覺得你家賣女兒,想靠著嫁女兒致富。我也是女人,也是兒媳婦。孩子快9歲了,這麼多年的經歷告訴我,其實一切都沒有自己有能力更可靠。婆家不要指望,孃家也別指望太多,如果是獨生女還好點。老公就更危險了,好的時候什麼都好,萬一離婚,那嘴臉要多難看有多難看。說來說去結婚是為了組建家庭,差不多就行了,何必相互為難,為將來家庭矛盾留下隱患。女方父母不容易,男方父母也不容易,既然都不容易,何必不各退一步。大家都輕鬆點。畢竟婚姻不是一錘子買賣。


人生若只如初見!


這個問題個人認為還是要看你嫁的男人對你的態度。我是18年前結的婚。因為愛人的父母不同意,我們倆談了10年才結的婚。結婚的時候,他的父母只給我們2萬塊。我們用這2萬擺酒席,買衣服和首飾,租房子。雖然給他的父母給的錢不多,但是他們看出來我愛人非常愛我和我們倆想在一起的決心。結婚後對我很好。公婆經常給親戚朋友說對我很滿意,後悔沒有叫我早點嫁到他們家。現在每天中午孩子去公公家裡吃飯。(婆婆因病去世了)有空的話帶公公出去旅遊。要是你嫁的男人非常愛你,他的父母也不敢對你不好,他們知道這樣做你的愛人會不高興的。個人覺得並沒有因為不要彩禮就看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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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也就是古代的聘禮,這是一個歷史所遺留到了現在,都爭論不休的一個問題,要或者不要,似乎都有不同的話可說。

由於我自己,跟孤兒沒有區別,所以那段十年的感情裡,她家人沒問過我彩禮,甚至沒有提過需要什麼彩禮,因為我們在一起生活,錢我基本都會拿出來,一家人的生活開銷我自己主動在承擔著,因為在我看來,我這樣的人,除了自己買房子,只有跟女方住在一起,畢竟我無家可歸,不是嗎?

她家比較有錢,住的也是別墅,父親是橋樑高級工程師,母親在村子裡開了一家五金加工廠,我本人在相隔不遠的杭州上城區做童裝,她在醫院工作。

一起生活的十年裡,沒有吵過架。

她家裡的銀行卡,存摺,都在我們手上,她沒問過我要彩禮,她父母更沒有,說的最多的是讓她不要欺負我,因為她比我大三歲。

所以,有時候,一份感情,雙方都認可,並且覺得不會有什麼問題,彩禮倒是次要的,因為明事理的父母眼裡,兒女生活是否幸福反倒是更加的重要,彩禮證明不了什麼,它也保障不了什麼,現在的彩禮,代表的不是愛,而是一種炫耀的談資,以及實力的展示。

所以我個人覺得,彩禮這東西,哪怕是一千萬,它也無法保障一個人的生活的好壞,有錢不一定幸福,當然了,沒錢是一定不幸福的,但相愛的兩個人,各自有能力掙錢,或者婚後,懂得過日子,有沒有彩禮,都無關緊要。

因為,生活是他們兩個人在過。

不是父母幫著過不是嗎?



雲起作者鄭咯咯


答,①彩禮要多了是賣女兒,此言不虛也。做為老丈人丈母孃大都這樣說,把聘禮抬高如此地步,能大言不慚,堂而皇之講出來,心理素質要多高。過去舊社會的賣兒賣女又從新搬出來,可能是窮怕了,反正女兒遲早是婆家的人,能多賺倆錢總比沒有好啊!秦腔《小姑賢》上就唱用妹妹給哥哥換耕牛的故事,既然是自古有之,怎麼能算賣閨女,也應該是發揚優良傳統吧。②不要彩禮錢又怕女兒在婆家受委屈,實際上是保證金。交了保證金就不能退貨。萬一男方反悔可以要挾對方,至少自家不能吃虧,貨比三家,別人能行,自己也要緊跟形式,不然落伍了會被大家嘲諷是無能的表現,你要二十萬,我就要三十萬,四十萬,水漲船高,看市就價。管什麼幸福與否?我幸福了就好。就像過去男女離婚分家產,離的次數越多,分得的利益越大,原來的富裕有為青年,一刀切,瞬間返回到解放前。現在執行婚前財產登記,女方無處下手,又想出新招數。以前想生兒子不能如願,生了一屋子女兒,老覺得賠夲吃虧了,誰知道十幾年過去,兒子成了賠錢貨。一套樓房,一部車子,房子的裝修,傢俱的購買,結婚的禮儀沒有一百萬打發不了。如果結婚三天半個月就鬧離婚,婆家真是乾嚎無淚啊!誰叫你當年得意生了兒子呢?一報還一報,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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