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春梅带着孩子自杀究竟是错误还是对,是惩罚婆家还是惩罚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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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春梅此举真的是愚蠢,她们家庭之间究竟为何争吵,谁对谁错?外人并不知晓,婆媳之间相处,都没有为对方考虑,都各自站在自己的角度各自有理,有的农村婆婆还有许多农活要做,儿媳在家闲着,什么也不愿做,还要报怨婆婆不给哄孩、不做饭、不洗衣服,不愿帮婆婆分担家务,觉得自己委屈。现实中,婆婆也有好有坏,儿媳也有好有坏,不管怎样,都要通情达理、相互理解。从石春梅事件看,此人也是个小心眼爱计较的人,虽然自己解脱了,可也付出了生命,只可怜了两个可爱的孩子,既使婆婆真的不好,你可以远离婆婆过日子,不应该剥夺两个孩子生命走上急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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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个婆婆,也是一个农村人,没什么文化,而且还封建,也很固执,有时候也泼妇,但是有一点我从不骂人。我儿媳妇是东北城市人,还是独生女,她嫁入我家没要一分彩礼,更别说房和车,当时的我极力反对这门亲事,她们婚礼我也没参加,一分钱都没给,孙子都6岁了,我没带过一天,可是我那儿媳妇非常聪明,也非常孝顺,虽然每年只回家一次,可是每次回家都把好吃的好穿的都给我们买回来,邻居都说我是一个幸福的老太太,我也的确是幸福,所以我要说石春梅是错的,即然选择了,就要坚持,别拿人生当儿戏,害了别人,更害了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生存的方式,你为何就不能呢,走还要带上两孩子,是可悲还是可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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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石春梅的遭遇一样,虽然我们婆媳不一起生活,但是婆家人不认我,生了孩子到现在孩子三岁了没来看过孩子,平时不闻不问,像没给他家生孩子,孩子有两个姑姑也爱挑拨,不和我来往,一家人和我对着干,公公还让他儿子和我离婚,我们有矛盾,他儿子一直向着他家人说话,让我一直再忍,也不去解决问题,一直伤害的是我,维护他家每一个人,导致他们家的人对我变本加厉,因为有人给他们一家人撑腰,所以他们得寸进尺。有时候我也有轻生的念头,我还没有逼到那份上,也许真有一天逼到那份上,我也会像石春梅一样带着孩子离开这个世界不会让孩子受可怜,没人疼没人爱,来生我还要照顾我的孩子,我来疼我来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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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春梅大错,再有事,也不能拖孩子下水,虎毒都不食子,再有仇和孩子无仇,这件事究竟是婆家不对,还是自己没吃过苦心胸狭隘造成的,真很难说,我有个熟人,对媳妇真的很好,有次我到她家去,媳妇说要上班了,孩子还不会吸奶瓶咋办麻,婆婆说奶嘴口子太小,还是要用剪刀剪大一点,孩子才好吸,媳妇突然大怒,抢过孩子,撬开孩子嘴,强行灌奶,孩子才4个月大,呛的满脸通红,然后自己抱着孩子跑到窗边上又哭又闹又吼的,当婆婆的还抱着她叫她不急,结果她哭闹着给娘家打电话,说不想活了活不下去了,想自杀了,叫娘家人快来,,看到这样我走了,后来我问了一下,说在家闹了一阵,晚饭时娘家父母赶到,朋友在做饭,双方都没说啥,第二天娘家人对亲家说,大姐我女儿啥得性我知道,你别见怪,朋友也没说啥,以我观点,朋友摊上这个媳妇就已经倒霉了,朋友白天晚上帮带孩子,老人了,从没听到说过媳妇半个不好,所以石春梅事件,不一定是婆家问题,想想她把孩子带河边那场面,大孩子已经7岁什么都知道了,肯定苦苦的哀求过自己最信任的母亲不要这样,不想死,石春梅应该是先把大孩子溺死,其次小儿子,自己才死的吧,也许孩子死后她也反悔过,但孩子被她弄死,自己也不得不死,性格成就了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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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89年结婚,老公第八个上面七个大姑子公婆68岁还有一个小叔子,我老公全部听爸妈,还经常打我,如果跟公婆有矛盾女儿都上,我结婚一个月电视机就给他们了,91年分家负责3万元因为我家分了一一层新的平房∴,我整整用十年还清2OO5年我把新房子改好,公婆全部住我家到20'8年去死,92岁我后面给他们卖了2个电视机用了2个冰箱,做人一定要想开我吃得苦太多了,三十年过去了现在我好了,儿子媳妇都很好,石春梅这个事情给做公婆的敲响了警钟,做长辈的思想要通以后都是她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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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这位妈妈到底受到了多大的屈辱可以让她这么奋不顾身的带着孩子去死!说实话,我真的不同情她,说的俗一点,人生难免有不如意的地方,你想去死这是自己的选择和决定,但是我不明白你有什么权利剥夺孩子的生命?这不是一位母亲应该做的事!

我记得我女儿刚出生五个月的时候,因为我们在国外自己带孩子,没有老人帮忙,老公工作,全靠我自己,初为人母,又没有经验,加上睡不够,也没人陪着说话,每天就是孩子孩子,所以有点抑郁!那时候因为一点事跟老公吵了一架,也动了手,真的感觉活不下去了,那时候就想抱着孩子跳家旁边的湖里算了,但是后来冷静下来想想,我不能这么做,我可以去死,可是孩子的生命才刚刚开始,我怎么可以剥夺?我那么辛苦怀胎十月生下她,是希望她以后幸福快乐,而不是要她出来陪我去死,这相当于我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于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人都是不会这么做的!最终理智战胜了心魔,熬过了那段时光!说实话,自从有了孩子,我也不怕什么鬼怪了,也不怕什么歹徒了,我只知道,我肩上的责任重大就是要守护我的天使健康长大!这是作为一个母亲的义务和责任!所以我真的很难想象这位母亲是鼓了多大的勇气能带着两个孩子去死!纵使你的婆家有多么的可恶,纵使你们村的村民有多么的嚼舌根,你都可以选择离开,纵使你的娘家有多么的不理解,你可以抛开他们选择远走高飞,有很多解决的办法,为何要去选择死?我宁愿你把孩子送孤儿院,这也不是我想看到的妈妈带孩子一起死的结果!说实话,有点残忍,有点心痛!也许在跳河的前一瞬间,孩子们还在天真无邪的看着你,叫你妈妈,他们并不知道妈妈即将带他们走上一条不归路!

这位妈妈的选择可能会让婆家永远记得家中曾经有一位如此的烈女,宁可用死来证明自己甚至带着孙儿们,然而他的老公,可能一辈子都会活在痛苦之中,丧妻之痛不会太久,但是丧子之痛,可能会让他铭记一辈子,包括她的娘家!是的,你的目的达到了,这些人可能会一辈子都会活在谴责和痛苦之中,可是值得吗?用三个人的命换他们一世的自责!人,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一旦死了,什么东西都没有意义了!别跟我说,她一定很痛苦,所以才做了这样的决定,你根本体会不到!我想说,你我都体会不到她的痛苦,但是,你可以去死,但是你没有任何权利剥夺孩子的生命!并不是说你生了他,他的命运就要你来主宰!这位妈妈太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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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生女儿的爸爸妈妈们,在你女儿成长的过程中,遇到磕磕绊绊的事情要告诉女儿坚强的面对,物质条件即使再好,都要交会女儿自爱自强自立,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迷失自我。看到石春梅的事情,我想到了自己,我们姐妹四个,我是大姐,下面三个妹妹,爸爸去世时只有我结婚了,他们连对象都没有。在她们找对象的时候,老二和老三哪个找的我都不是特别满意,婚后我的不愿意都应验了。他们出嫁前我就说了,对象不管是媒人介绍的还是你们自己找的,你们都是愿意的,结了婚就是大人了,要学着面对一切不适应,一切难题都要学着自己解决。老二家兄弟两个,有了孩子结了婚公婆不能总照顾她,回来有时也抱怨,两边住呗,心疼吗?心疼!但不能顺着他说,自己养的孩子将来以后养着你,他奶奶人家有他儿子呢,孩子哭几声就哭几声呗,咱小时候没人专门看着不也长大了,洗衣服有洗衣机,做饭有空的时候做,自己挤自己时间呗。弄孩子就吃不上饭了,人家离娘家远没人看孩子的不都饿死了,结婚前都不会做饭,后来也慢慢行了,现在两个宝贝,早晨上班还给孩子们包饺子呢。妹妹有个毛病太不好,结婚后一看妹夫为难就心疼的不行,有时为了公婆不好相处也是生大气,还好妹夫婚后成长的还可以。现在也算家和万事兴。老三结婚后也没少成长,还算能行,家里家外维持的都挺好。我现在也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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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儿一女也是我一手带大的,女儿一岁多儿子出生了,孩子小的时候条件不好,孩子爸得出去挣钱养家,月子里就是我自己洗衣做饭洗尿布,每天得洗几十片,做饭用的蜂窝炉,天气不好上面做饭边上烤尿布,白天洗衣做饭照顾俩孩子,晚上孩子睡了一针一线做棉衣棉裤做到两三点,孩子感冒了两只胳膊抱两个,现在想起来那时候也不知道咋熬过来的,那时候头脑简单从来没想那么多,一门心思想着把孩子带大,难熬也就那三五年,孩子稍微大点就好了,自己的孩子自己带,自己的难处自己解决,没有过不去的坎,现在条件再怎么说也比二十多年前强多少倍,条件好了心理承受能力却越来越差了,既然已为人母,就要为孩子负责,她的离去确实让婆家和娘家都倍受打击,可这又有什么用呢,一段时间过后,风平浪静,依然会被人遗忘在角落,可怜了两个无辜的孩子,来世上没几年就被妈妈带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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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肯定是不对的,不光自己自杀,还带着两个那么小的孩子一起,也剥夺了孩子生存的权利,更不对。

但是石春梅也很可怜,遇上那样的公婆,小姑子,责任最大的是她那个窝囊废丈夫,保护不了妻子孩子,让他们用自杀的方式来解脱,可想而知石春梅有多么绝望。

这几天我看了报道和评论都是谴责石春梅公婆和小姑子的。我觉得最应该受到谴责的是石春梅的丈夫,没有担起当丈夫当父亲的责任,一味的愚昧无知,愚孝,这样的态度纵容了他的父母妹妹对石春梅的伤害,丈夫才是是石春梅和孩子自杀的罪魁祸首,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爱。长的这么漂亮,可惜没有遇到好男人。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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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不该成罚,她是成人有自我担当的能力。他的轻人不是走头无路的无奈,她是以自己的孩子做报复不满婆家的工具让公婆受失孙之痛,让丈夫受失子之苦。在这一事件中,死者,是以自己小苦而不忍去以及端狠毒的心态,以两个幼小生命为工具发泄对生活的不满。应受成罚的不是婆家,娘家,而是死者本人。不要,以为她是儿媳的身份,妻子的身份就以罪为究,而再推罪无辜的受害家人。她是成人,有太多方式去自谋生活,她是母亲,也有责,也应该心去养活孩子。可这些该想的她不想,该做的又不做,选择轻生是懒的为自己的生存而付出,拉上孩子,是没有最基本人性的恶毒。为什么,就因为他是儿媳,她是妻子,她杀人,推错于婆家,娘家呢?推动摇篮的手,往往是推动社会的手,死者,作为母亲,她的手法足以明显是毁灭未来的手方。引以为戒,而不是推罪他人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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