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開展集中打狗?警方通報:兩網民被依法處理!【平安警務室】

近日,一則 “我市5月5日將開展集中打狗行動,由各區局長帶隊,呼籲網民將流浪狗進行藏匿”的謠言在網上傳播。公安和平分局迅速開展調查工作。

經查,5月4日,網民李某(男,26歲,天津市和平區人)因看到民警在社區開展清理犬隻工作場景,主觀臆斷編造虛假信息在微博發佈,引發大量網民關注並轉發。5月5日上午,公安和平分局依法將李某傳喚至派出所,李某承認了編造、發佈虛假信息的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和平分局對李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李某對其行為表示後悔,並主動將不實帖文刪除。

天津开展集中打狗?警方通报:两网民被依法处理!【平安警务室】

近日,一則 “5號全市有一次集中打狗,那天沒證的狗一定別出來,由各區局長帶隊。”的謠言在網上傳播。公安南開分局連夜開展調查工作,經查,5月4日,網民王某(女,48歲,天津市人)未經核實將虛假信息在微信群發佈,引發大量網民關注並轉發。5月5日,公安南開分局將發佈該謠言的網民王某依法傳喚至屬地派出所,王某承認了發佈虛假信息的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南開分局對王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王某對其行為表示後悔。

天津开展集中打狗?警方通报:两网民被依法处理!【平安警务室】

警方提示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民在網上的言論不得違反國家法律相關規定。對捏造、散佈虛假事實,侵犯他人名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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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5月1日實施

遛狗不牽繩等行為將被處罰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 在建成區內飼養烈性犬的,由公安機關沒收犬隻,並處五千元罰款。在非建成區禁止飼養烈性犬的,由區人民政府規定。

攜犬出戶未使用束犬鏈牽領或者未採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機關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沒收犬隻。

未及時清理犬隻在公共區域排洩的糞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天津开展集中打狗?警方通报:两网民被依法处理!【平安警务室】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已於5月1日正式實施,各區民警工作中對於違反條例的養犬人加大巡查力度,5月1日當天,已有多人因違反條例被予以行政處罰。

河西區:2起犬主攜犬外出不拴鏈被罰

5月1日上午,公安河西分局越秀路派出所民警在執行巡邏防控任務過程中,發現轄區一居民攜犬外出未使用束犬鏈牽領,民警依照《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對犬主依法處以二百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這也是公安河西分局越秀路派出所開出違反《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首張罰單。

5月1日當天,公安河西分局土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邏時也發現有市民遛狗不拴狗繩,對犬主進行了行政處罰。

寶坻區:3名犬主遛狗不拴鏈被處罰

5月1日上午,公安寶坻分局寶平派出所民警在中央公園和窩頭河巡查時,先後發現三名違法人員遛狗未按照《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對犬隻攜帶束犬鏈,民警當場將其查獲,並依據《條例》相關規定,對犬主給予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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