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夫妻二人被刑拘,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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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眉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夫妻二人被刑拘,你怎么看?



〖相关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 夫妻二人被刑拘(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分局)

5月6日,东坡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忠(男,67岁,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人)与妻子刘某容(女,67岁,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人)于2000年开始在未取得金融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张坎街道自己的农资门市上,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宣传,对外宣称随时存取,按年利率7.2%-6.6%不等支付利息,现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元,受害人达300余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忠、刘某容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法律知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t,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t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远三观点〗一是非法吸收公款存款,该抓,对何刘二夫妻不同情。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防止群众受骗上当。三是加大侦破和打击力度,防患未然。四是采取强力措施退还受骗群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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