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藺:孩子期中試卷沒有得到 女子衝進校園推傷教師

僅因孩子期中考試一張試卷沒有得到,孩子母親王某就兩次衝進校園找老師雷某麻煩併發生抓扯,老師因此摔傷住院。

古藺:孩子期中試卷沒有得到 女子衝進校園推傷教師

女子推倒教師

近日,古藺縣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王某對原告雷某進行賠禮道歉,並承擔原告的醫療費、誤工費等合理損失5531.23元。

雷某是古藺縣東新初級中學一名老師,2017年11月因其他老師請假,學校安排雷某代初二年級的政治課。王某的女兒徐某也讀初二年級,期中考試後一週,雷某代的一節課內容就是評講期中考試試卷。上課時,徐某說自己沒有得到試卷,由於雷某從制卷、改卷、分發試卷都沒有參與,就說“下來找”。下課後,徐某也沒有去找試卷。之後,負責該班的教師回來上課,雷某也就沒有代這個班的課了。

事後,徐某向母親訴說情況,王某聽後認為是原告雷某故意不給其女兒試卷。2017年11月28日,王某衝進學校,揚言“今天就是來‘廢’你的”,欲找雷老師的麻煩。後來學校報警,派出所民警前來制止。第二天,王某又衝進學校,看到在辦公樓前的雷某,便衝過去對雷某進行抓扯,雷某幾次將王某的手推開,由於雷某手裡帶有鑰匙,無意中鑰匙戳傷了王某的手,王某將雷某推倒在地時,導致雷某手部受傷。經古藺縣中醫醫院診斷,雷某多處軟組織損傷,一週後出院。

雖然事後,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的行為進行治安處罰,但雷某認為王某衝進校園對其進行毆打致受傷,在學生中和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導致其心理受到打擊,於2019年3月12日將王某訴至法院。

經法院事後調查,王某的女兒試卷是分發試卷過程中出的錯,雷老師並沒有任何過錯。作為家長,在沒有了解清楚事實的情況下連續兩天到學校鬧事,公然在校園內進行抓扯並將雷某推倒在地,被部分教師和學生看到,法院認為,作為一名教書多年的教師,在學校和學生中享有一定的聲望和名譽,被告王某的行為客觀上影響原告信譽、聲望、品德等多方面的社會評價,構成了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遂作出如上判決。

周雲 劉銘 川江都市報記者 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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