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關於處理扣留車輛的公告

恩施市交警大隊、恩施市城管大隊在“六城”同創聯合執法過程中,對長期停放在城區道路、住宅小區等路段車輛進行清理,至今仍有部分車輛無人認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經告知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30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對逾期不來處理的,將依法對扣留的車輛進行依法處理。

請各位車主、違章人員在公告見報三個月內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到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受處理。逾期一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規定處理。

特此公告

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2019年5月7日

聯合執法清理的車輛

【摩托車、電瓶車】

鄂QAN585 鄂QJB539 鄂QS4078 鄂QJV918 閩DBH703 鄂Q0G954鄂QJB177 鄂QJ1583 鄂Q0X562

車架號發動機號:

00727 5500C 13120200 610902 A0341 10597 ID251852 020184394519 107837 005041 08362 1001356 R07722 1012517 28374 007271010597 069617 74836 102797 620034 402198 600444 401068003601 901048 912527 160098 521761 3312681 75100007

【小車】

鄂Q05D72 鄂QA9299 鄂Q9EE08 浙A96409 寧AP8758 鄂AFY563鄂QAB752 鄂QQW505 鄂QAJ202 鄂QA3519 鄂QH2077 鄂Q2B100鄂QQB378 鄂Q53673 鄂ALV455 鄂A8P7C3 鄂Q10941 鄂Q1T759一臺無牌長安麵包車發動機號633157、一臺無牌東風雪鐵龍轎車發動機號5221346、一臺無牌別克轎車發動機號4339217、一臺無牌電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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