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縣:疑妻出軌持刀追砍,男子一審因故意殺人罪(未遂)獲刑4年

德安縣:疑妻出軌持刀追砍,男子一審因故意殺人罪(未遂)獲刑4年

蔡某涉嫌故意殺人罪(未遂)一審判決案

近日,經德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四年。

德安縣:疑妻出軌持刀追砍,男子一審因故意殺人罪(未遂)獲刑4年


經查,2018年9月24日,被告人蔡某與妻子陳某、兒子從鄉下回到縣城。因陳某要外出陪堂妹購買電動車,蔡某便懷疑其有婚外情不讓出門,二人在客廳發生爭吵。爭吵過程中,蔡某到廚房內拿出一把菜刀讓陳某砍他,陳某沒有理會,蔡某便持菜刀朝陳某頭部砍去,陳某下意識用手去擋致手臂被砍傷。陳某受傷後往臥室跑,蔡某追砍陳某背部頭部、頸部數刀。陳某癱坐床上哀求蔡某不要砍她,蔡某不聽並連砍數刀。

鄰居發現後,與他人一起將蔡某的菜刀奪走並報警。隨後,蔡某掙脫控制拿起鐵鍬準備打陳某,被趕來的群眾控制住並被民警帶走。經鑑定,被害人陳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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