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時起
東海全面進入伏季休漁
根據有關規定
海洋伏季休漁起始之日起七日後
至首批捕撈漁船結束休漁正式開漁之日
也就是從今天起至8月1日
水產交易市場、農貿市場、超市、臨時攤點等各類市場和飯店、大排檔等餐飲場所禁止銷售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龍頭魚、蝦蛄等8種海洋捕撈冰鮮或者活體水產品。
這些禁止銷售的八種海鮮
有你日常愛吃的嗎?
今天是禁止售賣違禁漁獲物的第一天
普陀的情況如何?
區市場監管、海洋漁業、公安等多部門
開展了聯合執法檢查
此次共檢查普陀各大市場內
海鮮經營攤位100餘家
社區菜店50餘家
截至發稿前,尚未發現市場經營主
違規出售違禁漁獲物的情況
(左社區菜店 右東港市場)
下面大家跟隨執法小組的步伐
一起去看看
市場
(圖為西大市場)
在東港市場,執法人員對海鮮經營攤位是否出售違禁漁獲物的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中,檢查人員並未發現有出售違禁漁獲物的現象。東河市場、西大市場也未出現有違禁漁獲物進行出售的現象。
社區菜店
執法小組對沈家門街道文化路、健民路附近的社區菜店進行了檢查,檢查情況總體良好。
水產經營戶們還簽訂了《海洋資源保護責任書》,承諾不買賣不符合規定的幼魚幼蟹,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海洋幼魚資源保護工作,主動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海洋資源保護執法工作。拒絕收購違禁漁獲物,一有相關情況就及時報告區市場監管分局或者區海洋與漁業局。
最後!給大家劇透一下
下一步,聯合檢查組還將加強
對農貿市場和社區菜店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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