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陸良縣公安局經過縝密偵查,成功抓獲方錦智、伏雄俊、方鎮、方鵬博、李文斌、黃裡鵬、方敏琪、朱楊康、楊旭等多名犯罪嫌疑人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019年5月1日經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該團伙自2018年1月以來,在陸良縣城、板橋鎮、馬街鎮等地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搶劫、盜竊等違法犯罪。
罪犯方錦智,男,漢族,2002年02月3日生,陸良縣同樂街道吉祥社區居委會人,已判刑。
罪犯伏雄俊,又名王晨曦、付俊熙,男,漢族,1998年09月14日生,陸良縣板橋鎮大橋村委會人,已判刑。
犯罪嫌疑人方鎮,男,漢族,2001年12月07日生,陸良縣板橋鎮長湖村委會人。
犯罪嫌疑人方鵬博,男,漢族, 2001年12月22日生,陸良縣板橋鎮大橋村委會人。
犯罪嫌疑人李文斌,綽號“老賴”,男,漢族,1997年10月04日生,陸良縣板橋鎮大橋村委會白鶴堡村人。
犯罪嫌疑人黃裡鵬,綽號色子,男,漢族,1992年08月29日生,陸良縣板橋鎮大橋村委會白鶴堡村人。
犯罪嫌疑人方敏琪,男,漢族,1998年01月15日生,陸良縣板橋鎮大橋村委會白鶴堡村人。
犯罪嫌疑人朱楊康,別名康康、康寶,男,漢族,2000年12月06日生,陸良縣中樞街道茶花村委會高廟村人。
犯罪嫌疑人楊旭,男,漢族, 2001年3月30日生,陸良縣中樞鎮四河村委會橋頭新村人。
為進一步查證方錦智、伏雄俊、方鎮、方鵬博、李文斌、黃裡鵬、方敏琪、朱楊康、楊旭等犯罪嫌疑人的違法犯罪事實,消除社會危害,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公安機關向社會廣泛徵集涉案犯罪嫌疑人所有違法犯罪線索,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揭發,如實提供線索,特別是受到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目睹違法犯罪行為發生的證人,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對提供舉報線索的群眾,根據《陸良縣公安機關群眾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獎勵辦法》將對其信息嚴加保密,依法保護,並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凡對舉報人、控告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對包庇、縱容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同時,公安機關嚴正敦促在逃違法犯罪人員及涉案人員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違法犯罪行為,檢舉揭發他人違法犯罪事實,爭取法律寬大處理。
舉報電話:0874-110,0874-6228110。
來信、來訪地址:陸良縣公安局掃黑辦(縣公安局辦公樓411室),郵編:655600。
特此通告。
陸良縣公安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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