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以房養老”健康發展

“以房養老”保險本是國家推出的多元化養老方式的一種,如今卻被不法分子當成行騙的工具,導致不少老人“錢房兩空”——

如何讓“以房養老”健康發展崔曉麗


如何讓“以房養老”健康發展


郭潤春


如何讓“以房養老”健康發展


陳耀東


如何讓“以房養老”健康發展


劉俊海

門診問題:

“以房養老”騙局高發的原因是什麼?被騙的老人如何要回自己的房產?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門診專家: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 郭潤春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 陳耀東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劉俊海

專家觀點:

◇“以房養老”經過了試點階段,迎合了社會的需求,但在具體操作中,缺乏相應部門的監管,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因此,要從制度層面對監管機構予以明確。

◇一些公證機構給出的“便利”,也助推了“以房養老”騙局的展開。

◇如果老人能夠證明理財公司和出資方惡意串通,損害第三方的合法權益,或者存在欺詐,可以主張撤銷合同。但主張撤銷需要老人有足夠的證據,承擔舉證責任。

◇要嚴厲打擊犯罪行為。老年人也要時常警醒自己,遇事和年輕人多商量,諮詢律師,不要輕易去公證處這種和財產有緊密關係的地方簽訂不清楚的文件,要看好錢袋子。

自2014年7月,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以房養老”保險)試點以來,許多公司打著“以房養老”旗號從事金融詐騙,參與其中的老人,不僅沒拿到養老金,還失去了房屋。事件發生後,雖然一些涉事公司被追究刑事責任,但老人仍然面臨失去房屋的風險。

“溫馨”的以房養老詐騙套路

據《新京報》報道,2017年4月,59歲的吳嵐被中安民生(指北京中安民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安民生養老服務有限公司)位於北京市昌平區的養老一站式服務大廳開辦的免費聲樂課程吸引。每週一到週五,服務大廳內還有免費的民族舞、書法等課程。老人在參加課程的同時,登記身份證信息和電話號碼就會成為中安民生的會員,可免費參加公司組織的外出旅遊活動。被這些好處吸引,吳嵐註冊成了會員。

吳嵐稱,在外出旅遊的過程中,中安民生的業務員會經常組織學習瞭解“以房養老”理財項目。業務員平時在生活中也處處關心她,“有時比自家孩子還周到”。

一年的時間裡,禁不住業務員的宣傳誘惑,吳嵐和丈夫將北京的兩套房產抵押貸出471萬元,投進了中安民生所謂的“以房養老”理財項目,每月能拿2.3萬餘元的“養老金”。然而,原本答應向出資方還本付息的中安民生,2019年1月卻沒替他們還款。出資方通知吳嵐,如果還不上錢,按照二者的合同約定,房子可能被強制拍賣。吳嵐自己墊付了5.7萬餘元的利息後,從此惶惶不可終日。

據媒體的報道,中安民生共有600餘名抵押房產、換貸投資的客戶,涉及資金十多億元。

代理其中一名受害老人王明海(化名)案的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潤春告訴記者,中安民生以“以房養老”名義騙老人押房投資的行為已經形成了套路:

第一步,介紹“以房養老”項目的好處騙取老人信任。他們會告訴老人,房子閒著也是閒著,不如抵押出去借款,所得到的錢交給中安民生理財,中安民生負責給出資方還本付息,並按期支付給老人養老金,這樣既盤活了資產,又賺到了錢。

第二步,介紹出資方將老人房屋進行抵押。業務員在對房屋進行估值後,給老人介紹一個出資方,讓老人以公司週轉需要資金等理由,將房屋抵押出去,而這個價格明顯會低於市場價格。隨後,業務員會帶老人到房管局,將老人的房本辦理抵押。

第三步,簽署房屋抵押貸款合同,條款具體內容不告訴老人。老人和出資方簽署房屋抵押貸款合同,借款利息年化在12%到24%之間。而老人對此並不知情,甚至是在空白合同上簽字。出資方為了保證能收回借款,也要求老人在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如果到期不能還錢,自願拍賣房產抵債,有些老人根本不清楚條款的存在。

事實上,僅僅幾個月後,老人們的收益便不再到賬,更被出資方脅迫還款。“中安民生為老人繪製的‘以房養老’藍圖,更像一張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郭潤春說。

2019年4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發佈通告稱,針對群眾舉報稱其轄區內中安民生從事非法集資一事,經海淀警方偵查,對涉事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某某等8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目前,公安機關仍在對該案進行偵查。

一路綠燈的“以房養老”騙局

根據規劃,“以房養老”政策是指老人把自有的產權房屋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對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及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分權,居家養老直至身故;保險公司按合同規定,每月支付一定資金用於老年人養老,並在老年人去世後通過繼承人配合,處置抵押房產並收回前期支出成本,處置所得若有剩餘,歸繼承人所有。

據悉,“以房養老”保險試點推廣以來,只有四家保險公司獲得了資格。那些不具備資格的公司是如何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行騙的?

“一聽有國家背景,就深信不疑了。尤其‘以房養老’又是近年來國家倡導的政策。”多位中安民生客戶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中安民生自稱和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老年健康基金管理委員會、恩派公益組織發展中心、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養老事業發展基金均有合作。記者注意到,在媒體報道中安民生涉嫌詐騙後,上述機構都通過媒體或官網發佈聲明,表示和中安民生無關,或者早已取消了相關合作。

公證處不嚴格操作公證程序,也助推了“以房養老”騙局的形成。近年來曝光的“以房養老”騙局中,出資方會和老人簽訂房屋抵押合同並進行公證,公證書中賦予了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即老人在無法還本付息時,公證處可以開具強制執行證明,無需經過審判程序,法院可以直接拍賣房產,用賣房款還錢。有些老人還會和理財公司的業務員簽訂全權委託協議,他們可不經老人同意,代為查詢、簽署房產抵押、解押,代為出售房產並代收房款。受騙老人稱,合同中大量的專業內容他們根本不清楚,也沒人解釋就讓簽名,5分鐘就能辦一個公證。而這些公證等於將自己的權利全盤出讓,也成為日後維權的最大障礙。

在司法部發布的《關於公證執業“五不準”的通知》中,要求不準為未查核真實身份的公證申請人辦理公證,不準辦理非金融機構融資合同公證,不準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全項委託公證,不準辦理具有擔保性質的委託公證,不準未經實質審查出具公證書。2017年7月,在媒體陸續曝光“以房養老”詐騙問題後,司法部責成北京市司法局展開核查。同年8月,北京方正公證處因違規辦理“以房養老”公證被停業整頓半年。

事實上,“以房養老”的騙局不是第一次出現。記者查看裁判文書網發現,2015年以趙海佳為法定代表人的北京火星時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藉助“以房養老”的名義,至少讓17名老人上當受騙,涉案金額達3100萬元。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後,趙海佳於2018年被判處無期徒刑。

被騙老人維權難

實施“以房養老”詐騙的人接受刑事處罰,固然讓受害者感受到司法正義,但如何保住抵押出去的房產,才是讓他們當下最焦慮的問題。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2017年北京老人沈山在遭遇了“以房養老”騙局之後,房屋被出資方強行佔有,75歲的他帶著一家四口在街頭流浪半年。在中安民生的“以房養老”騙局中,手持房本的出資人收不到錢時,開始對老人進行各種催收。有的老人房屋門鎖已被換,有的鎖芯被堵了東西,還有的老人白天都不敢待在家裡,就怕催債的上門。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耀東告訴記者,從民法上來說,在老人和出資方簽訂的房屋抵押合同中,抵押人是老人,抵押權利人是出資方,像中安民生這樣的公司在某種程度上只是起到了中介的作用。在老人無法還本付息的情況下,出資人可以要求老人騰挪房屋,甚至可以狀告老人。因為借貸關係是真實存在的。

“如果老人能夠證明理財公司和出資方惡意串通,損害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低價出售老人的房產,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屋抵押合同就沒有效力,公證文書也應當撤銷,老人的房屋自然可以保留下來。”陳耀東說,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理財公司和出資方存在欺詐行為,老人可以主張撤銷合同,自然也能保全房產。但合同撤銷有時間的限制,需要在合同簽訂的一年之內提出。而這兩種使合同失效的辦法,都需要老人有足夠的證據,承擔舉證責任。

郭潤春告訴記者,他目前正在幫他的當事人收集證據,表明出資方和中安民生構成惡意串通,以使合同無效。

在之前發生的類似案件中,老人追回房屋的情況其實並不樂觀。記者注意到,近日裁判文書網公佈的廣豔彬主導的“以房養老”詐騙案中,47戶老人中,截至2018年10月,只有2戶老人通過民事訴訟追回了房產。

抵押房產合同生效,過戶也是一道手續。郭潤春說,他到海淀區房管局反映了當事人出現的情況,工作人員告訴他可以先提起民事訴訟,幫助老人維護權益。如果將來出資人起訴老人拍賣房產的話,他們會密切關注此事,不會輕易拍賣。

專家:加強“以房養老”制度建設

“以房養老”保險本是國家推出的多元化養老方式的一種,如今卻被不法分子當成行騙的工具。多名專家學者呼籲,必須提高違法成本,加強“以房養老”制度建設。

陳耀東認為,“以房養老”經過了試點階段,到現在在全國推廣,迎合了社會的需求,但在具體的操作中,缺乏相應部門的監管,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因此,要從制度層面對監管機構予以明確。

“這裡面還有一個深刻的法理問題。”陳耀東說,現有的法律規則只是對一般性的抵押進行規範,有著成熟的、標準化合同,但“以房養老”保險涉及的是房屋反向抵押問題,對於保險公司反向給老人錢的制度規定比較缺乏。“對於老人來說,他不清楚反向抵押的合同應該是什麼樣的,一些公司藉此鑽漏洞,造成現在市場上的混亂局面。”陳耀東建議,要及時出臺房屋反向抵押法律規定,形成一個成熟的合同文本供老人使用。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一些公證處給出的“便利”,也助推了“以房養老”騙局的展開。這些單位要嚴格自律,禁止為不法行為背書。相關單位也要愛惜自己的羽毛,知曉自己的名譽被濫用後,要及時督促撤銷,並發表聲明告知外界。

對於有些“以房養老”詐騙案件,出資方和理財公司串通起來欺騙老人,公證處開“綠燈”的現象,劉俊海建議,要調查清楚詐騙的所有環節,確認不同的人在鏈條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法律責任,依法嚴厲打擊。

“銀髮市場風險多發,老年人也要時常警醒自己,遇事和年輕人多商量,諮詢律師,不要輕易去公證處這種和財產有緊密關係的地方簽訂不清楚的文件,要看好錢袋子。”劉俊海建議,如果遇到“以房養老”騙局的行為,要第一時間去公安局報案,並存好證據,依法理性維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