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托车高架行驶撞护栏,骑手飞下高架桥坠亡, 你怎么看?

姚振博


这是昨天上海汶水路共和新路附近发生的惨痛事故了。这摩托车交通事故也引起了摩友们的广泛关注。从后方的行车记录仪中可以看出这台Ninja250(水车)在高架的弯道上刹车不及时操作不当,直挺挺的撞向高架弯道的护栏后驾驶人从20多米的高架上坠落后不幸身亡。



并且据有关传言说,此路段已经多次发生过摩托车事故。2007年6月28号清晨5点30分,该路段,一辆摩托车违章驶上高架路,在撞上高架水泥护墙后,摩托车手从车上飞出,并从20多米的高空跌落到地面,当场死亡。 2010年凌晨2时20分,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骑摩托车在该路段由于车速过快失控,在弯道时撞上水泥护墙,从20多米的高空飞落至地面身亡。


事出必有因,主观原因首先当然是该驾驶者无证且违法驾驶水车违法上高架,超速与否等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其驾驶技术也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大原因。

那么我们对事不对人,再从客观上来说,小编认为这种高架桥上,弯大,车少且护栏颜色不醒目的道路极易造成视觉疲劳,前方岔路又是视线盲区,极容易造成前方直路左转的觉,走进了才能发现双叉斜路口。这样的设计驾驶者稍不注意,稍一走神,就会不自觉的跑偏,不论汽车还是摩托车都容易不知不觉中走偏车道,剐蹭护栏。只是摩托车肉包铁更容易发生事故,头盔视线不够宽,镜片也造成眩目,很容易来不及刹车转向,轻则冲向其他车道,重则冲上围栏,发生此类事故。



所以小编建议此类路段护栏增加颜色醒目的导向贴,并且提前设置岔路指示牌,最好护栏采用非实心的金属护栏。上海高架设计限速40,且不允许摩托车上高架,该事故驾驶者必然是违法违规的自食恶果。但本着多方面的考虑,对事不对人,对其他城市此类路段也有一定警醒作用。


总结:
1.主观原因:违法违规,无牌无证并且极有可能超速上高架是绝对错误的!违法违规,自食恶果!绝不是偏袒违法乱纪者。

2.客观原因:造成此类事故在此路段多次发生的原因也值得深思。其他不禁摩的城市同样有类似设计。对事不对人!

3.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此外,致其他摩友:骑士就该有骑士的素质和水平,遵纪守法,远离水车,冒牌车。双证齐全,合法上路,不闯禁行路段,别为“禁摩”火上浇油!管好右手,安全骑行,护具齐全,不要买劣质头盔护具。 骑行途中,保持注意力集中,不酒驾醉驾,不超速行驶,危险路段要提前减速观察。

此外,驾驶技术要过关,许多紧急措施要明白,应对事故发生要有有效的安全措施! 不会压弯就减速行驶,技术可以慢慢学,安全必须时时记! 千万千万别走神! 珍爱生命!安全骑行!


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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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牛单车


任何时候肉包铁都会有意外摔车导致人车受伤,今天看到人已经死了,他自己肯定也很懊恼为什么开车时候没有集中注意力就让事故就这么发生了!

但是……人已经走掉了!

开着四轮的人,你们就留点口德吧,没开过摩托车的人,你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评判?觉得自己的铁包肉安全的人,你们扪心自问在道路上你有没有超速,穿插,开斗气车,路怒症?每年交通事故,高速公路追尾,但凡伤亡造成的损失,是摩托车多还是小汽车多?可以自己去交通部门调查一下,不要以为坐在那堆铁皮里面就比人家安全,开车注意力要集中,不要做出害人害己的举动才是君子该有的风度


MC张叫瘦


作为一个有行为辩知能力的社会人来讲:首先应该“守法”,绝不能“明知不可为而非为”。摩托车违反法律擅自上高架道路行驶并飙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并具有极大的危险性,现在不幸发生事故,在法律框架内完全是”咎由自取”,没有任何理由怪责第三方。以致于造成很坏社会影响的同时也给自身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该起事故就是一个“罔顾法律”的鲜活写照,值得“欲欲试者”警惕。


真心关切99


这思路有点奇怪,这是设计给汽车行驶的,不是摩托。就好比你用痰盂吃饭,非说它深度设计不合理,不方便你吃底部的饭~~这是另一网友的答复,你参考下


言公子馋老呸


交警有责,为什么没有阻止他上高架?高架上为什么不设置防撞栏?高架下为什么没有缓冲垫?摩托车商家有责,为什么没有限速装置?为什么没有提醒驾驶员不能上高架?公交公司有责,为什么公交车早不来,晚不来,偏偏人掉下来的时候开过来了?


用户3737508179028


不作不会死!跑的跟飞似的,先不管禁不禁行,减速慢行,超速,那么自信干吗?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关键还是人的问题!


花桥流水4985


闯禁令上高架,怨不了别人


Rico2251


逝者安息,无意冒犯!可是问一个问题?上海禁摩多少年了??这是一个独立的事件,可是为什么他可以进市区?为什么敢上高架?市区里还有多少这样的车?那么多摄像头,大数据这时候没有任何意义了?


老里八早就叫海盗


车手已死也不能就这么算了/法律责任还是要叫他家人偿还的/公共设施的损坏/公交车顶的车损/他在违法犯罪不能说死了就一了百了/家人也不能脱了干系/违法车辆和人有证无证有无伪造家人是否知晓而隐瞒/都是可以依法查办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作不会死


15921276056


对于这件事,除了难过和惋惜,没什么可说的了。就想一个人走路摔了一跤死了,难道从今往后就不要走路了?至于政府要禁摩什么的,除了难过和惋惜,没什么可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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