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都是農村戶口,妻子戶口遷移過來以後夫妻兩人一個戶口好,還是和父母一個戶口好?

喜歡我你就說出來


有沒有發現,如今農村戶口比城市戶口吃香了啊,因此村裡很多年輕人結婚,婚房買在城市裡,戶口卻留在村中不動,依舊保留著農村戶口。



那麼兩個農村戶口的男人女人,他們結婚以後,戶口用不用遷到一起呢?小編認為應該遷到一起,這樣做的話是讓兩個年輕人的名字落到一個戶口本上,組成了一個新的家庭,給人的感覺更完整。

但是隨著獨生子女的出現,這個遷移戶口的事有了變化,比如農村當年男孩子只准生一個,女孩可以生兩個,那麼假如這樣的獨生男孩娶了倆女孩家庭的一個女孩,而這個女孩是被父母指定的戶口留在村裡的孩子,這種情況下,男孩戶口不動,女孩也不可能把戶口遷到男孩村裡。

因為一旦他們其中哪一個把戶口遷到另一個家中,這就意味著將來放棄了一處宅基地繼承權,別的都沒什麼牽扯,就這一個問題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只要村裡沒有戶口,那麼將來繼承父母遺產時,唯一不能夠繼承的就是宅基地使用權了。


我們村有這樣的情況,比如同樣是農村戶口,但女方村福利待遇比較可觀,到年底甚至有發獎金,於是結婚以後,女方是被父母指定的將來養老送終的人,就會把男方戶口落到女方家裡,將來孩子的戶口都落在一起,能一起享受村裡的福利待遇。

同樣還是村裡福利待遇好,比如我們村女孩,假如嫁給外村男孩子,而那個村明顯經濟條件不如我們村,但女孩有弟弟的話,那麼結婚以後女孩的戶口會在村規民約制度監督下,在指定的時間內把戶口遷到男方村落下。

在農村,有一部分再組成家庭,男女雙方配偶都去世,這樣的兩個人組成家庭,女方可以跟男方登記結婚,但有資格把戶口留在原來的村子裡,甚至男方想把戶口落到女方村,村裡也必須同意,這屬於入贅,只要女方不主動遷走戶口,村裡決計不攆走。

題主說的太籠統,只是說了夫妻都是農村戶口,如果是普通的男女,戶口還是在一起比較好,但要是特殊情況,將來牽扯了宅基地繼承使用權,那最好不要遷,除非自願放棄宅基地。


悠然見東山


既然夫妻二人都是農村戶口,我認為妻子的戶口遷移過來還是夫妻倆人一個戶口本好。這樣一來,就直接與父母分開,成為兩個戶頭,又不用額外拿費用,以後辦事也方便許多。同時,分戶後在農村來說還有許多有利之處。

大家都知道,如今農村的土地確權中,規定農村的宅基地是一戶一宅,如果與父母的戶口同在一個戶頭下,那全家就只能有一處宅基地確權到戶下。即使是擁有多處住宅,也只能確權一處,其餘的會按照一戶多宅處理。而如果夫妻倆一個戶頭,就可以單獨擁有另一處宅基地的使用權,與父母的分開。再說,往後除了歷史遺留有一戶多宅以外,再想有多處宅基地的使用權就很難了。

如今農村分戶越來越加嚴格,只有結婚或擁有獨立房產的才能分戶。因為有的村裡的福利待遇是以戶為基礎發放的。這樣,與父母分戶以後,就可以多領一份福利。即使是村裡以人為單位發放福利,分開也不會影響到福利的分配。

而如果所在的農村被劃入拆遷之列,分開戶後,按戶拆遷的話就能夠多分得一處安置房。但是如果是根據原有住宅面積安置,分不分開倒也沒有多大關係。

如果在家裡屬於獨生子女,是不能分戶的,也沒必要分戶

如果家庭中屬於獨生子女的,是不允許分戶的。我們都知道,農村的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村民只是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如果在家中屬於獨生子女,即使是有兩處或多處房屋,因為房屋屬於私有財產,等父母百年之後,子女也依法繼承。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這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理所當然由獨生子女獲得。所以,對於獨生子女來說,分不分戶沒有必要,反正早晚是自己的。

綜上所述,分不分戶要看各家的情況,如果是弟兄們多,當然妻子戶口遷過來的時候,還是趁著戶口遷移分戶為好。而如果是獨生子女,根據法律也是不允許分戶的。


建行漸遠


農村青年結婚,就意味著兩個人中其中有一個人要離開自己的家庭到對方家庭中生活,通常是女到男家,偶爾也有倒插門的現象。不管是到哪一方,通常是戶口一起遷過去的。此題所涉及的是女到男方落戶,其實不管到哪一方落戶,政策都是一樣的,青年人自己分戶,還是和父母一個戶口本,在現行政策下是由國家的政策所決定的,往往不能自由選擇。

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政策出臺前,農村的戶口管理相對是比較松的,這當然和農村的宅基地政策密切相關。因為從公安戶口管理上看,要分戶就要有住戶的地址,一個門牌號只能登記一個戶,不存在兩戶共處一室的問題。在當時的農村,只要兒子達到結婚年齡,就會申請宅基地建房,結婚後就可以分家,分家後子女和父母都有自己獨立的住宅,就可以提出戶口分戶,當時每個村裡都有代管戶口的,由個負責人直接到公安派出所分戶即可。所以,在當時條件下,不管父母有幾個子女,子女結婚後都是單獨分戶的,最後老兩口單獨一個戶口本,如果老兩口沒有單獨住房,可以申請建設老人房。

但是,由於國家宅基地管理政策趨緊,規定一戶只能擁有一住宅基地,為了限制宅基地過度申批,也對農村分戶政策進行了調整。這就是,不管有幾個子女,必須確保一個子女要和父母在一個戶口本內,即導致了獨生子女結婚後無法和父母分戶。

所以,針對此題涉及到的問題,如果青年不是獨生子女,身下還有其他兄弟姊妹,那結婚時可以和父母分戶,那就最好在女方戶口遷來時,直接和父母分戶獨立,這樣不僅在宅基地政策上爭取主動,而且在家庭承包土地時佔有主動不打麻煩,因為農村土地承包是以戶為單位的。戶口分開後,到土地承包期結束就可以獨立承包土地了。還有,有些農村有集體福利,在某些福利的發放上是以戶為單位的,也有的結合戶和人口進行發放,這樣情況下分戶的都可以多領取福利。

但是,如果結婚的青年是獨生子女,或者雖然不是獨生子女,家中其他兄弟姊妹都一分戶,就剩下自己和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那就不允許分戶了,所以,這種情況下雖然知道分戶的好處多一些,也是不可能分戶了,只能將妻子戶口遷過來直接落在父母戶頭上。

綜上,如果政策允許,農村青年結婚後最好和父母分戶獨立,政策不允許的情況下只能和父母一個戶頭。


齊東晏子


建議夫妻兩人一個戶口,以後辦事會很方便的,我是外嫁,戶口暫時沒遷過去,辦一些重要的事情,就需要把戶口本都拿著,用完了還需要小心翼翼的郵回去,生怕丟了,如果不分,以後需要戶口本的時候估計跟我差不多,特別不方便。

還有,還減少了事情的複雜性。以後孩子上學什麼的,直接拿出用。而且分開後你父母一個房主,你一個房主,將來有什麼福利也可以享受雙份。

現在實行土地確權。土地確權後,農村分戶最大的好處就跟房基地有關了,分了戶還可以申請一套宅基地。如果將來拆遷了,也可以多一份補償,總之分開比不分要強的。


娟子的幸福快樂的生活


一個戶口好些,之前我們也是這樣的,但辦很多事要戶口本連著一大家子一個戶口有時拿出來家裡又有事還要想辦法給帶回老家不是很方便,但只是我個人感覺,僅供參考


回顧經典影片


結婚後分獨立戶出來好些,辦啥事都方便些…比如在另外一個城市生活,父母又不能和我們生活在這個城市,有獨立的戶口本,辦事時(小孩讀書,異地辦證等等)變得尤為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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