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帶兩兒子出走溺亡,你能理解這樣的選擇嗎?公婆是否需要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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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多麼的絕望都不能選擇這一條路。最不能接受的是帶著兩個無辜的孩子走上不歸路(其實是三個孩子.肚子裡還懷著一個),因為她沒有這個權力,所以無法支持她的行為。

她帶著孩子走上不歸路的目的,就是要給她的婆婆和大姑子,還有自己那個懦弱無能的男人,留下一生難以癒合的傷痛!讓這些人為自己的作惡多端付出慘痛的代價!婆婆和大姑姐太惡太極端,而她的做法是也是夠狠的了。但是斯人已去,就不要過多的指責她了。

至於說追究婆婆的法律責任,估計不會。因為她們必竟沒有直接的殺害了這四個人,充其量只能受道德的遣責。話又說回來了:她們受到的懲罰難道還不夠刻慘烈嗎?





123春之花


我來說一個,我是貴州嫁廣西的,我的這家婆可歷害了,一條村全部吵架完,家公全聽她的。以前,家婆,家公和火打大媳婦打走了。後面就輪到我了,見我像大媳婦一樣矮小,我老公又聽她的。第一次拿電筒打到了我的左肺,我老公也不管我,我自己去醫院住了10天的院。我知道後,叫我在醫院養好身體就去我弟妹們那裡打工。那時候,生了我兒子我就不能生了。要是還可以生,我保證遠走高飛了。後來又生病了,又回到那個可恨的家(因為我的醫療保在我老公家)。我家婆見我回來了(真的沒有媽媽的孩子很可憐,看見我孩穿的是破破爛爛,那種滋味只有當我這當媽的才能體會。現在我老公大哥的孩子一樣的……),又開始吵起來了,這次我寒心了,我石頭,磚塊,棍棒齊上戰,嚇得他倆老到處跑,我老公幫他爹媽,我就拿起石頭砟他。砟到那點我也不管。現在想起來那場戰爭當時我真的像頭母獅。從那以後,那倆個老東西就不再敢欺負我了。現在我好過了,但是那倆個老人,想起我還是恨。我真的不希望受到再多的委屈就去行短見,因為受委屈過段時間就好,但是死了就回不來了,希望大家切記,以我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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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春梅的經歷,我感同身受。我是六十年的,也經歷過婆婆不待見,大姑子,小姑子在老公面前挑是非。我也常被婆婆咒罵。、婆婆強勢霸道。公公老實本份。老公給傢俱老闆打傢俱,常不在家,回來就去婆婆家,之後回來就找我吵架,打架,我們是農村,有山,公婆分給我們的田是等級最差的,地是山頂頂上的,天干還無收成的那種。公婆只帶大姑子和她那些花了彩禮娶回來的兒媳的孩子,因為我是沒花錢白撿的兒媳,我幹農話都是揹著兒子,背上一個小孩,肩上挑著糞水。還發現婆婆偷拿我家的糧食,我告訴老公,老公反而說我汙陷他媽媽……後來,為了兒子健康成長。婆婆咒罵,我關上自己的房門,把電視,音響全部打開,開最大音量。不理她,不是我怕她,只是我讓著她而已。除了兒子,對我而言,什麼都不重要。現在,我也是娶了不要彩禮的兒媳,並添了孫。而且兒媳聰慧,孫女可愛。村民都說我苦盡甘來了。石春梅的作法不值得同情,她不該善自解決了她父母給予的生命,不該草率地剝奪了年幼的生命。有很多生存方式不選,卻選了不歸路,懦夫文勇。每個人都是在逆境中成長起來的。我只是不想再看見這類似的新聞,只希望以後世上年輕人內心堅強一點,你不堅強,沒人替你堅強。


隨遇而安777262759934


我發表一下我的看法。馬春梅的公婆和姑子確實該罵,但是馬春梅你做為一個媽媽一個女兒做為一個你兄弟的姐妹不該罵嗎?你自己能有多痛苦有什麼權利幫助孩子結束他們如花骨朵般的生命?你的公婆如果對你有家庭暴力有法律幫助你,為你撐腰。你也可以選擇離婚,有骨氣地自己帶大你的孩子。以前我家有個鄰居阿姨現在已經有80歲左右了,年輕的時候她的丈夫在部隊是個師級幹部,她隨軍以後生了3個孩子,後來她丈夫和女護士出軌了,她憤而帶了3個孩子回到了家鄉,在我們這裡的糕點廠上班,當時她的孩子最大的是8歲女兒,最小的是10個月兒子可想當時的艱辛。而她也沒選擇帶著3個孩子跳河,也沒向負心漢要一分錢。30年後3個孩子都長大了成家了上班了,負心漢不知道為什麼被那護士甩了他又回到家鄉求阿姨接納天回家,阿姨堅決不同意,他又跑到3個孩子哪裡跪求。到底是血濃於水,在3個孩子的努力下阿姨原諒了他。

這才是做為一個媽媽負責任的選擇。馬春梅這樣的做法只能說明她是一個懦夫,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你的父母把你養這麼大你報恩了嗎?你這樣做讓他們情何以堪?你認為報復了你的公婆和小姑丈夫其實受到傷害最大的可能是你的父母。親戚或餘悲他人以已歌,過個10年8年你丈夫心裡傷痛慢慢痊癒重新找個女人生兒養女,他們一家人又開始歡歡樂樂而留給你父母的傷痛是永恆的。


Dm161805981


我也是70後,我也是看老公帥氣,家裡只有一個兒子,我的父母要說彩禮錢,我和父母對逆幹,不要說彩禮,家裡就他一個兒子,誰知道,沒說彩禮錢,嫁妝就沒有說了,彩禮錢的,嫁妝多,公婆是個勢力眼,我也經常受氣,結婚了才知道老公是公婆的寶貝兒子,不幹農活的,公婆只痛愛自己的兒女,媳婦是沒花錢的,不心痛的,我在家幹農活太苦了,我就把我兒子給了婆婆帶,開始打工,9幾年就在裕元企業,每天都有16小時,生產線上面,累的很,每天產量,質量,還是5s管理,上班壓力山大。做幾年,回家修了房子,我還沒有回家去享受,有時候為了孩子,路是自己選的,就要堅強的走到頭,總有一天,公婆會老去。不過舍下孩子出去打拼女人,兒女都要孝順母親,母親沒有帶你,總比一起死好吧?不想看見這麼悽慘新聞,如果隅到這樣公婆,大姑,小姑,還有不和你齊心協力老公,你就離開他們,天不會虧你的。


周怡59362946


當年,我也曾經有過這種想法啊!

在婆家受欺負,不光被婆婆罵得狗血噴頭,還有小姑子,甚至還要看小姑子女婿的臉色,這些都是我丈夫給他們的膽量!

是他帶頭先欺負我,然後暗示婆家人:我老婆孩子隨便踩,只要你們高興我就高興!

在婆家的生活暗無天日,沒有希望,沒有愛和溫暖,沒有尊嚴,沒有人與人之間的平等。

只有冷酷和陰險,敵視和虐待!

那時候想跳樓,可是擔心我自己死了倒是一了百了,但是孩子怎麼辦?

這個家庭有病,我不會把孩子留在這個家庭裡!離婚不行的,我會失去孩子……

於是想帶孩子一起跳樓,又擔心萬一我們娘倆摔不死,都摔殘廢了怎麼辦?那不比現在更悲慘?

投河肯定不行,我會游泳,小河肯定淹不死我了,

就這樣猶猶豫豫想結束生命很多年……

還好,我那時還有一份工作,在工作中還有一份快樂和尊嚴!工作給了我片刻的喘息時間,

慢慢我活下來,煉獄重生的感覺!

我自己和婆家斷絕一切來往,限制孩子拜訪婆婆的次數,

至於那個男性我不管他,但是我使他覺醒,讓他看清他媽的真面目。擺事實講道理,讓他知道他媽是魔鬼轉世,現在他開始痛苦啦哈哈!我吃過的苦,都讓他重吃一遍!


sunzhehenhao


我很納悶,為什麼大家不往這個女人是否是正常人方面去想。女人帶兩個孩子跳河,並留下遺書聲稱所有一切都是被她的公婆所逼的。公婆以長輩身份?壓制你?針對你,即使公婆的確如此,你不能反抗嗎,不能求助嗎?不能分家斷絕關係甚至離婚嗎。你為何如此脆弱,不但自己去死,還要搭上兩個幼小的孩子?


我認為,這個女人是被自己逼死的,典型的抑鬱症患者,就是四川米易母子四人跳江也是這個原因。家庭矛盾只不過是環境因素應激,這個女人不能適應人際關係緊張或是生活方式的巨大變化。也或許她的大腦中某些被稱為神經遞質的化學物質出現減少,可能的遺傳因素也是導致抑鬱症的原因但並不是唯一因素。公婆兒媳之間矛盾發生從來就有,即使老人言語不當,但不是兒媳自殺的罪魁禍首,這個兒媳生命由她自己的病負責,兩個孩子生命也是,她自己“走進去出不來了”。

她是病人並已身亡,我們不好對她再指責什麼。活著的人要明白這個事實,不要說三道四的指責兩個可以稱為“無辜”的老人。有時不負責的話在某一個條件下,會讓悲劇連續重演。

我們要做到的是如何對這些抑鬱症患者進行關愛,希望治癒病,希望他們的生命受保護,希望他們的家人得到安慰而不只是愧疚,更不是也受傷害。難道我們不知道這種悲劇的發生率在不斷上升嗎?


泰山木32140178


這一家子都是殺人犯,包括石春梅,都是拿孩子來當炮灰!他們每個人都不顧孩子的生命,直到折磨孩子死了,還以為自己多厲害,多能幹,多了不起!首先是公婆與大姑姐,以欺負兒媳為樂為榮,踩著兒媳弱者來顯示自己是厲害的,看,現在勝利了,兒媳孫子都死了,可以向全世界宣告了,放炮慶祝吧!這個媽媽也不應該剝奪孩子的生命,其實她也是殺人犯!沒什麼值的同情,冤有頭債有主,誰欺負你就殺誰,孩子有什麼罪,其實你生一個孩子就知道這個家是惡魔還是人了,就不該生那麼多,然後在外面買房,哪怕租房,過好自己的生活!如果實在想死,殺掉公婆與大姑姐,留下老公帶大孩子,兩個孩子也可以互相扶持!


南海邊上姐姐


這兩天,有關福建漳州女子石春梅攜兩幼子自殺的討論在各個網絡平臺上大力展開。

對於她的死,我只能想到8個字: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不就是圍繞著公婆而生的種種事端嗎,不就是在婆家活得沒有尊嚴沒有面子嗎,不就是一直被公婆欺負嗎,不就是外面有一些流言蜚語對你的評價不好嗎,這一切跟3條鮮活的生命相比都算個屁啊!值得你為此丟掉性命嗎,這還不算,還要搭上兩個孩子的性命!你以為你這樣走了,公婆會內疚嗎會受到輿論的譴責嗎?



一個人的精神高度決定了她處事的方式方法,一個人的性格決定了她的命運走向。在當初跟婆婆發生矛盾時,如果不是一味的退讓,能夠奮起反抗,或許就不會有之後的一次又一次的矛盾;如果在最初被婆婆公公聯合起來欺負時老公能夠硬氣一點跟他爹媽據理力爭,或許忌憚於兒子公婆也不會有之後的得寸進尺;如果在一次又一次的被欺負之後,石姓女子能夠跟老公說我要搬出去住,離你媽遠遠的――如果真的搬出去住,還會有今天的一切嗎?



在寫這篇文章時,我是不同情這個女人的。整個一個榆木腦袋,在婆家的日子都過成這樣了,就不知道挪挪窩?兩口子領著孩子去哪裡還過不了啊,非得死守著婆婆的家在那裡受盡欺凌?這得是一個活得多麼封閉保守的女人啊,不知變通,一味的妥協一味地退讓,最後過不去自己心裡的那道坎,白白的搭上了兩個孩子的性命。

其實呢,跟婆家人相處,素來講究個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如果彼此之間談不到一個“敬”字,那麼就當他們是外人就好了。對於外人的一切,你會在意嗎?不會吧。對於婆家人也一樣,一切都不必在意,一切都隨意。這個悲劇中的女人,就是活得本末倒置了,太在意婆家人的言行了,不惜跟他們吵跟他們爭,最後咋樣,把自己的命爭沒了。在婆家,除了自己的老公孩子之外,所有的人都是外人,對於外人,是沒有必要在意的。


羞畫麟臺


不覺得該女子可憐,反而生恨。

說明她也很強勢,愛鑽牛角尖,喜歡走極端。

婆媳本來就是水與火的關係,他們相沖相剋。

婆媳關係也像一副磨盤,如果把婆婆比著盤底,兒媳就是碾滾,兒子則是拉磨人。

所以兒子是使一個家庭如何行走的關鍵人。

本次事件中兒子負有全責,我即不可憐兒媳婦,也不同情婆婆。令我痛心和惋惜的是兩個剛來世不久的孩子。

我特別憎恨那些強勢的婆婆或是兒媳婦。

按理說婆婆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法律法規又沒有明確說:誰家有人自殺了要追究家人的法律責任,最多也就是受到社會的遣責而已。

因為我也是一位在職的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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