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发配罪犯,来回几千里路,为何很多衙役争着去押送?

浅色澜海


聊“流放”这么沉重的话题,不如先看个押解的笑话。

古时候有一位衙役背着包袱押着一个犯罪的和尚去流放,这衙役忘性大,每天起床后就要清点:我.包袱.和尚,清点完才上路。

这天半夜和尚起来悄悄把衙役剃了个光头就逃跑了。

衙役早上起来清点:我.包袱.和……和尚呢?和尚到哪里去了?

衙役慌了神,忽然看到水缸水面上有个光头:咦!和尚在这儿,我到哪里去了?

笑话好笑,流放可一点不好笑。


作为一种刑罚,流放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历史悠久,从远古到清末,历经了几千年。

古人大多被束缚在家乡的土地上,安土重迁。人们普遍强调家族主义,子多福多。在这样的环境中,无论是谁,一旦遭受到流放的刑罚,一定会生不如死。

流放是 “不忍刑杀,流之远方”,体现了儒家所提倡的仁政和慎刑。

在流放手段和形式上,历代统治者不断翻新,流放地点的选择也费尽心机,西北绝域、西南烟瘴和东北苦寒之地以及一些海岛都是最热门的流放地,这些地方也形成了诸多的流人聚居处。

流放之路苦不苦?我们看一则资料:《虞初新志》里面说道:

“ 而王夫妇即就道,每经郡县驿舍就验时,俨然官役解罪妇也。历数千里,抵徙所,风霜艰苦,甘之不厌。”

看到没有,“历数千里,风霜艰苦”,短短八个字就把流放旅途的艰苦说得一清二楚。


清朝最著名的流放地是宁古塔。 宁古塔在今天黑龙江省的安宁县,那里气候恶劣,冬天特别冷特别长,是典型的苦寒之地。

很适合犯人悔罪反省。流放到这里的人,实际上是为满人做牛做马。

如果一个衙役全程押送一个犯人去宁古塔这样的地方,那不死也得脱层皮。

清朝衙役:

犯人是单程的,衙役可是双程的。要是身体稍微差一点的,绝对是有去无回。

还有别的流放地,比如新疆、贵州、海南,就是在今天,您两三个人徒步走一趟,我敢保证九成的网友都坚持不下来。

所以流放押送不是全程的,而是接力赛。这个有点类似驿站制度。

一个府或者州的衙役,只负责把犯人押送到下一个州府,就可以交棒了。

然后下一州府的押送人员再押送至下一个目标,以此类推。 就算是这样,衙役们也不会抢着干这种事。

古代衙役和现代公务员差不多,拿的是薪水俸禄,虽然押解犯人出差也许会有补助,但绝对不会太多。

古代的犯人,并不都是《水浒》中的宋江,有钱人犯法的本来就少,流放几千里的就更少。

绝大多数犯人都是一穷二白的,指望他们送你贿赂,省省吧。也许他们在路上还要蹭衙役的,毕竟你押解犯人不能看着他饿死。

也有极少数有钱有势的,这类人大多是政治犯。政治犯流放大多有一个前提,就是抄家。

您想想,家被抄了,哪来的钱孝敬您?

押解是一站一站的,两三千里至少有十几站,要多少钱孝敬不同的差役?绝大多数人是做不到的。

古代押解人,没有什么交通工具,全靠一双腿走,一两百里地,犯人带着枷,要走好几天的。

路上几十里地不见人烟也是常事,遇到强盗土匪或者毒蛇猛兽也不是不可能,押解并不是什么美差。

清朝流放犯人:


古代衙役平时都有办法弄点外快的。什么跑腿费,消息费,茶水钱,车马费,只要你想打官司,或者经营特殊行业,衙役们就能在你身上榨点外块,他们何苦冒着危险去抢押解这个活。

反正我要是古代衙役,我是不会去抢的。

不知道您抢不抢这活,欢迎评论区讨论。


刚日读史


说到押送犯人,水浒传想来大家一定都看过,水浒中有很多押送犯人的场面,比如林冲被刺配沧州,武松发配孟州,就是把犯了法的犯人从一个地方押送到边疆等偏远的地方去服役充军等,途中为防止犯人逃跑,政府会派官差一路押解护送犯人到目的地,押送犯人通常一名罪犯由两名衙役押送,犯人一路要披枷带锁,衙役虽无需带枷,但和犯人一样,都必须步行到边关,忍受长途跋涉,风餐露宿的折磨。

押送目的都是当时极为偏远的地区,好像宋朝时网红流放点沧州、海南等,明朝多为云贵地区,清朝则是宁古塔,这些地方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偏远,人烟稀少,来回大都数都是需要几个月乃至半年之久,古代的交通又极为不便,没有火车飞机大轮船,这一路上就像“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一般。

在很多人看来这的确是件苦差事,按理说应该不会有人愿意去做,可是现实却恰恰相反,古代押送犯人其实是件挺受欢迎的事,可算是个肥差,有很多衙役都会争着去做,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押送犯人“油水很大”!

古代的衙役其实是一件很辛苦的工作,衙门里的各种体力活就先不说,还要经常冒着生命危险抓捕逃犯,县太爷家里的私事也经常要劳烦衙役,而衙役获得的回报却与付出的劳力根本不成正比。压抑属于古代衙门中的最底层,收入极其微薄,每天几文钱的收入,一年也就几两的收入,养家糊口都难,所以对于一些有好处的差事,衙役们自然都不会拒绝。

押送犯人虽然要经历一些长途跋涉之苦,但却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最直接的好处就是金钱,看过水浒就知道,很多犯人的家属为了让犯人少受些苦,通常会给衙役一些报酬,用钱贿赂负责押解的衙役,让衙役一路上对犯人好点,犯人的亲属会给衙役一些好处,或者这些犯人本身就很有钱会给衙役一些金银货物,而这些报酬通常比衙役在衙门里的工资要高很多。

如果碰到家里比较有钱的犯人,那就更舒服了,一些有钱的家属为让犯人少受点罪,甚至会打点好犯人一路的行程,出门用马车,不用步行跋涉,到了比较繁华的城镇,住客栈,喝好酒,吃好菜好肉,伙食不知道要好多少,这就相当于一趟免费的旅游,比呆在衙门里的待遇要好得多。

不仅免了衙门里乱七八糟的体力活,还被好吃好喝招待,还有更多的收入,而且出门在外,不用受衙门里条条框框的约束,是相对自由很多的,虽然要忍受些奔波之苦,但相比而言利要远远大于弊,衙役们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押送犯人也是一件肥差啊!

总的来说,押解犯人这门差事虽然看着很苦, 但其中的好处也是很多的,起码比呆在衙门里要强的多。在衙门里被捕头、县太爷呼来喝去还不如押送犯人。

在押送路上两个衙役押着一个披枷带锁的犯人,危险系数很低,不用冒着生命危险追捕逃犯,并能得到平日里根本没有的不少的额外收入,一路伙食也挺好,不受衙门拘束,自由,而且时间也很长,唯一可能要忍忍的就是跑路的幸苦,孰轻孰重衙役们不会分不清,所以这门差事是很受衙役欢迎的。

衙役和监狱典狱官是一样的,看起来是一个苦差事,可是实际上却是一个肥差,你想在监狱里面犯人想要过得好一点不就就要像衙役一样“贿赂”典狱官,家里有钱的上下打点打点监狱里犯人的生活会好过不少。

在衙役押送犯人之时也是需要打点一二,这小小的“贿赂”可能就抵得上小衙役的一年的俸禄。谁不想既轻松又能赚到钱呢?


无笔史官


古代发配罪犯,在大一统王朝通常2000里起步。所以基本上大部分时间里不太会像《水浒传》里写的那样,由衙役把犯人直接押送到地头。因为在古代交通状况下,哪怕一个衙役押送一个流放犯人,来回4000里地,走个1年时间是非常正常的。


而衙役的工资通常是由县太爷发放的,所以一个县里养的衙役数量必然是有一个均衡值,不会太多。如果都按照这个逻辑,通常一个县,如果在一两年之内只要超过几十个流放犯人,那这个县衙都要停摆了。

其实从刘邦作为一个亭长也负责押送过一批劳力去修秦始皇陵的过程也可以看出,刘邦并非正式秦朝廷政府人员,但是他负责到县丞萧何处领了差旅费出发。而这个差旅费基本上对于刘邦而言,就是主要收入了。所以押送流放犯人在秦末,基本上就是一个“外包”业务。县衙负责出钱,当地的黑恶势力负责拿钱办事。

而到了唐朝,李世民正是因为看穿了这些问题。所以对流刑准许“花钱赎买”、或者以劳役代替。


这里有一个重点,押送流刑犯人,这里面是有固定收入的,这与被流放的犯人本身有钱无钱无关。衙门给的补贴是足以考虑到押送人员在这押送时间内,差旅费用和误工费用的。

而到了宋朝之后,士大夫阶层的崛起,导致了“流刑”反而成了普通百姓犯不起的刑法,而成为了士大夫们“专属刑法”。流放甚至成了一种政治资本。

这样一来,押送这些流放的士大夫们,那几乎就成了大美差了。因为这些流放犯人身份地位都比较特殊,最关键的一点是不差钱。大多数都是因为“新旧党争”等因素,而被流放的。


而且宋朝的国境面积并不大,流放的路程相对其他大一统时期,要短得多。宋朝被流放的名人很多,包括我们熟悉的寇准、胡旦、苏轼、苏辙、黄庭坚、蔡京等等。这些人实际上并非去坐牢,一路上游山玩水,跟着他们基本上算是公费旅游。而且他们随时可能还会被起复,回到朝廷。所以这又是个赚人情的大买卖。

即便像《水浒传》里那样,押送个宋江到江州,一路上跟他吃香的喝辣的,还有人送银子拜托衙役照顾好宋江。此等好事,跟着出去旅游一趟,赚一笔钱回来,这个账哪个衙役都是玩挤破头的。所谓路上道阻且长,瘴疠横行,这都不是事。


到了清朝,朝廷已经明文规定,衙役将犯人押送出省境,交换文件,换当地的衙役再继续执行下一程的押送任务,到地方后,核对押送凭证,交差了事。程序改了以后,虽然本质上是为了防止押送流放犯人的衙役长期霸占利益渠道,但最终就变成了利益均沾了。害怕去宁古塔受罪,需要打通的关节就更多了,抢着去押送犯人的衙役就没有以前那么积极了。


炒米视角


首先需要纠正一下,押送罪犯的衙役并不是全程不变的,同一个衙役并不需来回奔波几千里的路程。

以清朝为例,比如押送罪犯从北京出发,那么到了河北地界,犯人就交由当地衙役押送了,双方只需办理一下交接手续即可,随后原先从北京出发的衙役就可以回去交差了。

同样,在河北接到罪犯的衙役只需将罪犯押送至邻县,任务就算完成。以次类推,这样一来,罪犯不变,衙役总是在变,这就减少或避免了当差人的辛劳。

如果真的来回跑上好几千里的话,那么衙役和罪犯就没什么两样了,说不准死的比罪犯还要早。到时候就没有人争着抢着去了,而是惟恐避之不及!

既然许多衙役抢着去,肯定是有利可图了,先举个例子。

清朝皇亲贵胄们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冲龙沟”,也就是我的俗称的刷牙。

古人没有牙膏,而皇帝的龙嘴又精贵,所以就会用上好的茶叶泡水漱口。

通常茶叶泡上一遍就被丢弃,皇帝自不会吝啬这点东西,所以在一旁侍候的宫女就会将泡过的茶叶凉干收起来,或是日后自己饮用,或是捣腾到外面再卖个好价钱。如此一来,就会出现争着抢着侍候皇帝“冲龙沟”的现像了!

而衙役押送罪犯也是同样的道理。

一般普通老百姓犯了重罪直接就砍头了,根本享受不到流放、发配的待遇。只有那些达官显贵,或是特殊身份的人犯了罪,才会体验到“皇恩浩荡”的机会。

汉朝前后,罪犯一般都流放到蜀地,比如吕不韦、嫪毐及其门客都被秦王赢政流放到了蜀地。宋朝前后,流放地多为岭南地区,比如岳飞被害后,妻儿老小全被发配于此。而到了清朝,犯人就会被流放到西藏或是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宁古塔,比如纪晓岚曾被流放西藏,但大多数会流放到宁古塔垦荒了。


其实,古代的流放比死刑还恐怖,因为去往的地方都苦寒的不毛之地,再加上千里迢迢,跋山涉水,远离故土,心情惆怅,许多人还没到目的地就因病痛死去了。

即便如此,罪犯还都会希望能活着到达目的地,因为如果赶上皇帝大赦天下,那么他们就有了出头之日,再说了,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他们就将希望寄托于衙役身上,希望路上得到照顾,或是少些虐待。因此,就少不了给他们点恩惠,而被流放者能花钱免灾,衙役又能得到时好处,彼此心照不宣,于是一条产业链形成。


所以,正是由于形成了衙役业内的潜规则,有衙役争着抢着去拔这层皮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这是一个创收的好机会。

感谢朋友们点赞、关注!欢迎发表不同看法!


国史春秋


这种说法显然是不符合历史现实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古代的流放是怎样的。

在古代,流放是一种仅次于死刑的严重罪行,对古人来说,有时候宁愿去承受死亡的惩罚,也不愿去承受这种罪名。

古代历朝历代的流放地都是有所不同的,在宋朝之前的历史中,流放地一般集中在岭南地区、海南或者湖北神农架等地区。

而在清朝时期,普遍选择的流放地一般是新疆或者东北的宁古塔,景色秀美的新疆就不用说了,宁古塔大家在很多电视剧中都听说过,位于现如今的黑龙江境内,大概位置就在现如今大名鼎鼎的雪乡附近。


想必在听到海南或者雪乡这两个词的时候,大家或许会突然的眼前一亮,产生一种流放不是责罚而是奖励的想法。

但大家或许不了解古代的交通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

流放之所以仅次于死刑

古代没有高速公路、没有高铁、没有火车、也没有现如今平坦一片的国道,到处都是坎坷不平的石子路或者是完全没有道路。

在那种条件下,就算是骑马或者是坐在轿子中,滋味也是非常难受的,更不用说流放的犯人要凭借着双脚走去流放地的感觉了。

这一路上路途遥远,差不多都是千里以上的路途,仅凭着双脚走去,想想就知道其中滋味。

还有这一路上经常渺无人烟,被流放之人还要经常面临到各种各样的难题。


首先如果路途偏僻的话,他们晚上寻找不到居住的房子就只能随便在荒郊野外中找个地方过夜。

找不到新鲜的食物,只能吃着包裹里准备的干粮度日。

然后因为古代到处都是原始森林、猛兽四处出没以及劫匪众多,所以他们的人身安全也是极其危险的。

很多人因为身体太过于虚弱或者是承受不了这种自然环境的极端变化,所以有不少人把性命丢在了被流放的道路中。


而古人普遍拥有的浓重乡土情结也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因素,长久离开家乡、一辈子可能都没有机会回来,这种惩罚对很多古人来说,其实无异于要了他们的命,由此可见,我们就知道古人为何会把流放确定为仅次于死刑的惩罚了。

从头走到底的衙役

而押赴流放犯人的衙役,他们在其中的感受也是好不到哪里去的。

古代押赴犯人的衙役一般有两种,第一种就是从出发地一直押赴着犯人到达终点的衙役,他们大多数都是以走路的方式押赴犯人们的。

像这种类型的衙役,他们所承受的痛苦很多,要率领着犯人们千里迢迢的赶路,虽然他们习惯了这样奔波的工作,但是如果可以的话,他们想必也是不会选择这种工作的。


在历史中,或许真的有犯人家属为了让衙役善待犯人而送钱给衙役的事情。

但是大家要清楚,在普通的大牢里工作,犯人们的家属为了能让犯人们好过,也会给衙役们送上一定的钱财,衙役们安安定定待在自己家乡附近工作多么美好,又何必去受那千里奔波的痛苦呢?

因此我觉得如果有选择的话,是没有衙役争着、抢着去做这种工作的。

仅走一段路途的衙役

而第二种衙役们则是流放过程中的协助人员 。

如果有衙役带着流放犯人路过这种衙役的所在地,那他们的工作就是在自己所在的辖区里带领从出发地赶来的衙役和流放犯人们穿过自己的辖区。

然后在即将走出自己的辖区之前,返回头,结束自己的工作。


他们不需要走完流放路途的全程,还算是比较轻松的。

像这种类型的衙役,我觉得流放犯人身上也是没有什么值得他们去争取的。

如果流放犯人身上有什么高价值的东西或者他们的家人为他们准备了什么钱财的话,早就被从出发地押赴他们过来的衙役给瓜分完了,第二种类型的衙役又哪来的利益可图?

所以说从尊重历史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古代发配罪犯的时候,衙役争着抢着要去带路的情况应该是是不会出现的,这就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只是工作规定不得不执行而已,如果给他们一个选择的话,他们应该不太乐意担任这种来回奔波几千里的工作。


孤客生


古代发配罪犯,犯人会被发配几千里,而衙役并不会跟随犯人走几千里。至于很多衙役会挣着去押送的情况,很多人以为是有利可图,不过由于缺乏资料,我们也只能推测。



流放在古代称之为流刑,犯人被流放的时候,会由衙役押解到边疆戍边,或者是被送到蛮荒烟瘴之地开发荒地。很多犯人为了避免在路上受到折磨,会尽量的给押解的差役一定的好处,这也就是衙役们争抢押解的原因。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以唐朝为例,唐代的流刑按远近距离分为三种;分别为两千里、两千五百里、三千里。这些犯人有一些会被增加一定的劳役工作,称之为“加役流”。

唐朝的衙役押解犯人的时候,应该不会敲诈勒索犯人。原因在于唐朝的流刑是可以赎买的,类似于和珅发明的“赎罪银”。



具体方法为;流放两千里,花费八十斤铜免刑。流放两千五百里,需要九十斤。三千里则需要一百斤。按照这种刑罚赎买的政策推断的话,如果犯人有钱的话,估计都会用来免罪,押送的衙役根本捞不到多少油水。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说,如果在押解的路上没有财物贿赂衙役,衙役很可能为了轻松完成任务而杀人灭口,所以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很多人会留下一定的财物贿赂衙役。不过这种说法根本无从考证,只能说是真假难辨。

唐朝以后,几乎所有的朝代都延续了唐朝的做法,基本上都可以用财物免除流放的刑罚。因此被流放的人大体只有两种,一种是穷困潦倒的底层百姓,一种则是被特批的政治犯。



以正常理论推测,没有前途的政治犯应该是敲诈勒索的对象。

清朝时期,林则徐虎门销烟之后,由于清军对英国人作战失利,道光帝拿林则徐做了出气筒,下旨将其流放新疆。林则徐在6月28日接到圣旨之后,于7月14日开始出发。这一路完全是自费,所以林则徐需要自己准备财物和必需品。

一路之上,各省的官吏会派遣衙役负责押送,当然这些衙役是不会出省的,只负责本省境内的押送任务,所以不会存在来回几千里的路程的问题。



当然在此期间,路上与林则徐有旧的官员也会特殊照顾一下。至于这些押解的衙役会不会敲诈勒索,或者是林则徐会不会打赏一下,就完全看两者的心情和所处的环境了。

除了林则徐之外,清朝流放的官员还有很多,比如光绪时期的张荫桓以及毓贤。这些人都有一定的积蓄,而且被发配之后等同于判处了无期徒刑,前途暗淡,按照常理来说,很有可能会被敲诈勒索,或者是破财免灾。

当然具体情况已经无从考察,我们只是根据一些律法和事件进行推测。


我是越关


首先要更正一下,并不是大部分的衙役都愿意干这种押送罪犯到流放之地的活,接这种任务的衙役一般都是混的比较寒酸的人,就拿清朝衙役一年的工资来说,基本上都在3两到10两之间,相当于人民币300元以内(清朝以前价值更高一些),这样算来衙役一年收入就是900到3000之间,而且那个年代基本上每家都有好几个孩子,这么微薄的薪水,难以养活一个大家庭。


有灰色收入的衙役不愿意去押送犯人

如果这些衙役身处之地颇为富裕,那自然也有一些其他额外收入,日子过得自然也就滋润一些,这些人不会看得上押送罪犯这种活。只有那种在穷乡僻壤里当差,日子过得苦不堪言的衙役抢着去押送罪犯,毕竟这样也算是一笔比较可观的收入来源。

而且还有一点,衙役的地位不高,那些高门大户不会纡尊降贵去结交这些人,这些人要贿赂也只会选择县令等官员。

流放这种罪责最早起源于秦汉时期,到了宋朝就成了一种充实边境地区人口的解决方法,明清之后也一样是如此,这里面根据罪责有流放一千里至四千里不等。

要是去的地方不是很远,路上也没什么太大的危险的话,这种任务还是有大把衙役去接的,毕竟大部分的衙役日子都不好过,这种较为轻松,还能拿国家一笔补贴的活,还是比较不错的。

最好是碰上家境殷实的人家犯了事,然后被判刑发配,这种人家肯定会提前备好一笔丰厚的钱财,以买通押送的衙役,希望路上的日子能过得舒坦些,但是这种事情很少会有发生。

要知道自唐朝开始,就有花钱赎罪的传统,而且唐朝律法中就有这方面的规定:

二千里赎铜八十斤,二千五百里赎铜九十斤,三千里赎铜一百斤。

到了清朝也就更盛行了,什么都可以用钱来买,清朝后期都开始公开卖官,那就更不用说是花钱减轻罪责这种小事情了,只有那种家境贫寒的人,才会受这种罪,遇到这种罪犯,衙役们自然也避之不及。

押送路上也存在着风险,路途艰辛

还有一种就是大臣触怒了天子,然后被下旨流放,这种人衙役是不敢得罪的,但一般来说,这些被发配的官员手上也都有些钱财,会懂得施舍些财物给这些社会底层人物的,这种人衙役也是很愿意押送的。

而且押送的路上也不会是很太平,古代的交通不发达,押送罪犯也只能靠着两条腿走路,并且还有明文规定,要求一天必须走五十里,这就导致在押送的途中,很可能会风餐露宿,遇到山林,还要小心各种毒虫猛兽,日子自然不好过。


总得来说,只要在当地过得下去,能够从各种渠道得到资金来源,这些衙役基本上不会选这种苦差,毕竟这一路上总会伴随着各种风险。


东方大史


都觉得古代的衙役是个肥差,其实衙役中也有分工,不同类型的在内部也有鄙视链。

听评书经常会有听到“三班衙役”这个说法,是哪三班?

皂班、快班,壮班。

皂班可以理解为开堂审案时在两边大喊“威——武”的那一班人马,除了在公堂上打人家板子,他们还充当鸣锣开道的仪式性工作,是三班中的“门脸儿”,长得歪瓜裂枣是不能入选的,工资收入较高,处于内部鄙视链的最顶端。

快班可以简单理解为捕快,天生就是跑腿儿的,需要跟歹人搏斗,危险系数较高,经常还要承担收税任务,有点外快,但更多地是招老百姓的骂,算是鄙视链的中段。

壮班最次,看守个库房和监狱,必要时也得充当押解人犯去往发配的地方的解差,最苦最累,属于鄙视链的最底端。

看完了衙役的分类,我们就会大概了解到,很多衙役抢着去押送犯人这个命题,是如何的不可思议,因为即便是在壮班的内部排序上,也是当个看守人员比较清闲,兴许还有点合法的外快,根本不会有人上赶着想去当押送犯人的解差,简直是避之唯恐不及。

这种押解工作有多可怕?

水浒里的描写不用多说了,被人犯同伙拦路截杀的可能性无限大,相对比较富有的人犯所能带来的较高收益,这种现实危险才是需要面对的,性价比实在太低。

感谢完盗匪们的不杀之恩,你还要面对路上的其他风险,风里来雨里去、动不动蹦出一条吊睛白额大虫这类的自然风险自不必提,古代没有抗生素,一旦搞出点外伤,或者水土不服闹肚子,甚至头疼脑热的,都会要了你的老命。

假如路上因为天气原因不太顺利,每天没走够五十里地,导致最后延期抵达目的地,等待你的是接收部门官府的刑杖责罚,挨一顿板子是轻的,严重的直接加入人犯群体,再也别想回家的事儿了。

最悲催的是,人犯走一趟就可以了,而解差还需要走一个来回受双份罪,你以为去趟宁古塔容易吗?

切莫把解差的工作当成现在的公费旅游,吃住三星级以上全部报销,犯人都富得流油,恨不能给你雇上八抬大轿,真要是这般的美差,他们就该是鄙视链的最顶端了!


历来现实


又是一个不知道谁想出来的谣言,真觉得衙役是去“旅游”啊!

认为衙役会争抢着去押送犯人流放,大致会有下面几个理由。

首先,“公费旅游”。不仅有一定的银两报酬,而且一路上的吃喝住行,都会有朝廷负责,游山玩水的,多轻松。

平时在衙门当差,干的都是最底层的活,又苦又累,还赚不了多少钱,出差多轻松。

被发配的罪犯,家人为了他们能路上好过一些,往往会贿赂衙役。

……


认为押送流放犯人很轻松的,真的是误会“流放”这个词的含义了。

先说衙役,古代衙役的地位确实不高,有些甚至没有固定工资。但是,这不代表他们弄不到钱!衙役属于官府中的人,只要办差,就有额外收入。衙役可以光明正大的向当事人收取车马茶水费,收入很不错。没有派差的时候,他们就会找娼妓户、宰牲户,以及一些贱民商户要钱。虽然不多,但绝对够用了。

尤其是一些中大城市里的衙役,除了见上司要点头哈腰之外,收入并不少。


那他们愿不愿意去押解罪犯呢?十有八九不愿意。

罪犯去的地方,可不是什么旅游胜地。要么是北方极寒之地,要么是岭南烟瘴之地,总之,什么地方条件恶劣,你就去什么地方。

这上千公里的路程,全靠两条腿走下来。路上遇到虎豹豺狼的危险咱就不说了,随便淋个雨感冒生病,就会要了小命。

现代人意识中,一路上今天这个县城,明天那个小镇,怕啥啊!实际上,走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烟,是非常正常的。所有的补给,都要靠沿路的驿站关卡。要真是半路生病了,说不定真死那了……

有人可能觉得,那衙役可以慢慢走啊,一点点的耗。这是不允许的,比如清代刑律规定:“限日行五十里,若三千里限二月;二千五百里限五十日。”那都是有时间限制的,错过时间是要受罚的,包括衙役在内。


不管是往南往北还是往西走,越走远,环境越恶劣,越危险。

真要运气不好遇到那些凶猛强悍的罪犯,同伙半路上“解救”,那衙役的小命也就交待了……

至于说罪犯家人会不会送点钱?大多数的平民百姓,早就掏空了家底,让衙门判得轻一点……真正有钱的大户人家,除非是犯了特大的案子,一般早就花钱弄个轻一点的判罚,轮不到发配流放的。

总之,虽然押送犯人能拿些钱,但是一路上风险太大。遇到这种事儿衙役抢着去,不太可能。

所以,这是个谣言,完全低估了古代的野外旅行风险。


七追风


流放是古代一种仅次于死刑的严酷刑罚,绝大多数情况下,犯人都会被流放到蛮荒之地。这些地方有的穷乡僻壤,有的是边疆战场,被选择流放的地方,没有太多好地方。

但,凡事无绝对,就拿水浒传来说,林冲流放的地方叫沧州,当时是边疆地区,从原著中描写可以看出,那地方很穷,生活条件也不好。

相比之下,宋江流放的地方就好很多,他流放的地方叫做江州,从浔阳楼题诗就可以看出,那个地方非常富有,流放到那些地方,除了不能和家人团聚外,和旅行没啥区别。

历史上,像林冲那样的被流放者,数不胜数,而像是宋江那样的,除非是很有背景,流放只是走个形式,否则几乎不可能实现。大部分的被流放者,都比较惨。

来回几千里路程,按照古人行走速度,估计得一年,但为什么很多人争相去押解犯人流放呢?原因无非如下:

第一,被流放的人,有很多是朝廷大员

这一点在历史上数不胜数,最为著名的比如有韩愈、柳宗元、李白、苏轼、林则徐等等。

这些人在流放之前,大部分都是朝廷的栋梁人物,有着自己的地位。他们虽然犯了罪,但很多情况下,只要皇帝当时没杀他们,还是有机会东山再起的。

何况,长时间位高权重,虽然一时失势,依然有一定根基,如果在流放时,和这些人搞好关系,在以前,他们可能不会在意这些小人物,但现在,一定会感恩戴德,对自己多少有些好处。

第二,流放的地方是苦寒之地,但并不意味着整条路都是苦寒之地

事实上,整个流放过程,全都是走大路、过州县。而且,每到一处州县,必须要进行登记,以保证犯人不会中途逃跑或者被掉包。

而地方的官吏,是不愿意得罪从京城来的人,虽然押送犯人的人都是小人物,但要是得罪这些人,万一他们在都城传一些不好的言论,那就不妙了。

因此,州县的衙门都会对他们十分客气。虽然路途遥远,但都是大路,又有人接待,还不用自己掏路费,与其说是押送犯人,其实更像是旅行。

第三,这样的流放,还是有很多油水的

被流放人的家属,都会担心自己的亲人在路上受苦,他们不可能跟着一起走,只能寄希望于押送的人。


他们不但要给犯人一路上的盘缠路费,也会孝敬押送的人,这样的孝敬,往往都很大方。

而对于押送的人来说,这些钱收的心安理得,而且不会被任何人非议。

当然,并不是所有流放犯人,都会有很多人争抢着押送,也是有选择的。一般情况下,达官贵人、文人墨客,这些人是抢手货,其次是富商贵胄。

也有一些人,是绝对不愿意押送的,那些人就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不该得罪的人,其实多半不是皇帝,而像是一些权臣。比如上文所说的,只要皇帝不杀这个人,就说明还不想杀他。这样的人,虽然得罪了皇帝,但也可以押送。

但得罪了权臣,就不一样了。这种情况会让押送的人陷入两难,他们必须要小心伺候这两股势力,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站队的。

因此,这样的押送是最难熬的,也是风险最大的。

另外,流放路线也是很重要的,前面说了,流放地点是偏远地区,但走的路却都必须是大路。

这些当然不错,只是有些地方,整条流放的路线,都是偏远地区,比如清朝的宁古塔。

出了山海关,除了一些小的据点以外,没有什么大的城市,就算承德沈阳都有皇帝的宫殿和老都城,也不是衙役有资格想的。

何况,再往北,彻底成了荒郊野岭,遇到这样的流放,犯人与押送人员都是苦不堪言。

由此可见,押送被流放的犯人,也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很多精明的人,会判断出犯人到底值不值得押送。如果值得,那这就是一个肥差;如果不值得,那就生怕自己躲不过,还怎么会抢这个差事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