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非法穿越羌塘無人區被罰5000元,失聯50天小夥嫌多,女友稱一分錢都不交, 你怎麼看?

溫永徵


1.首先,政府的處罰,如果不滿意,可以申請行政複議,複議後就得必須交罰款了,這是行政行為,不交話,就可能會被列入老賴,很多行為都會被制約。

2.其次,政府明確規定無人區不可穿越,戶外愛好者的違規穿越,如果不出事,基本不會做任何處理的。他們三位的穿越,因為出事後,出動了政府資源去搜救,本身產生一定的費用,佔用了政府資源,買單是無可厚非的。因為沒有買門票,沒有認可…………

3.三人穿越後,立刻就開群分享,並收取一定的費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這是一場商業秀,而且這次穿越一直在分享,商業行為,更應該為這次搜救買單。

4.如果這次穿越的罰單不了了之,事實上會客觀上促進穿越。無人區穿越,越來越變成名利場。

5.我也是戶外運動參與者。我知道這麼樣,一定有很多謾罵……將心比心吧!


四姑娘山貓叔


居然問我會怎麼看?那我認為我百分之百會在頭條裡看



鶩魂96271926


首先穿越羌塘無人區就是對生態環境的一種嚴重破壞。其次這兩個人對是對自己生命安全的及其不負責任,說穿了就是自己作死。處罰區區5000元太便宜他們了。我建議應該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儆效尤!


tommyfang937


假設他死裡面了咋整?


雷雨


支持,不交法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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