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收入全部交給妻子,你願意嗎?

龍騰虎躍242050831


有些人認為愛她就把錢全交給妻子,我感覺不對。

還是要分人,有些妻子會持家,會生活,會顧家你全交沒錯。

但是有些老婆大手大腳,你交給她遲早給你敗光了。

還有就是老婆把你的錢拿去給小舅子買房,給大舅哥娶媳婦等等,在現實生活中屢見不鮮,這樣的你還敢交給她。

就算老婆勤儉持家,咱們多多少少也要留點,以防不時之需,想什麼請領導吃飯,請好哥們喝酒之類,不能太寒酸,畢竟是個大老爺們。



sun12moon


把收入主動交給妻子的男人一定是夫妻恩愛,十分信任妻子,相信妻子很會理財持家。大部分家庭都是妻子管理財政,因為女性心思細膩能照顧到家裡的每一位成員,更會精打細算讓每一筆錢都發揮出最大作用。男人會很放心地出去衝鋒陷陣掙錢。

還有一種是被動交給妻子。想維持家庭和諧,妻子要求掌握財政而不得不上交。有一些不想讓妻子知道的支出,總之兩人出現信任危機。

不願上交的不僅有信任危機,可能感情已經出現大問題。

當然還有一種是男方比女方會理財,更會經營規劃生活,女方也清楚自己的不足。那就不存在願意不願意的問題了。



女王山


前提是女生能更好的讓錢發生作用,不管是儲蓄、理財、投資還是保險,能帶來更多的收益或者安全感。

如果一個女生本來就控制不住買買買你還把錢上交……我只能說這不是一個理性的行為。

如果女生更能好好利用這些錢或者好好保管這些錢,上交也沒什麼。

也可以按比例劃分一下各自的錢,把各自收入的一部分建立一個共同儲蓄來應對共同消費,剩下的自己支配也挺好。




小丹的生活日常


把收入全部交給妻子,我很樂意,有很放心。她能夠終身的託付於我,這就是對我一輩子的信任,一輩子期待,而我也是用心,用情去愛她一輩子,去守護她一輩子的,我不可能自私的去對待回報她。夫妻本是同林鳥,要互相的尊重,彼此的恩愛,有福是同等的享受,有難也要共同的承擔,千萬不要拿家庭的收入來劃清夫妻的介線,那是特別的傷感情,影響婚姻與家庭的。俗話說得好,男主外來女主內,一生到老不後悔,這也是愚意著男人是賺錢的專業,而女人是保管錢的專利,我覺得這樣的分配是合理於情的,本來家庭生活的細心安排和貼心照顧確實是女人可靠有譜的,她對家庭的消費支出相對比男人要節約少花費一些,對於一些大的開支用出那還是可以與我一起商量來決定,這就是夫妻生活的共贏互利。其實把家庭收入全部交付於妻子還有兩方面的好處,既是增強了妻子對家庭和婚姻的自信感,覺得自己在家庭和婚姻上很有地位和立足感,同時也減輕了我為家庭的操勞抱負感。我認為家庭收入是在信任的基礎上再來連接夫妻感情的紐帶,對家庭和婚姻起到了一個主導作用。恰好妻子是這個主導和紐帶的看護者,能夠看好妻子有這個能力,也是保護好了自己的婚姻與這個家。我把家庭收入交給妻子,這是夫妻倆的默契與認可,也是家庭經營的一順意模式。


龍騰虎躍242050831


我是女的,我來回答一下!

交給老婆不是問題,問題是她會不會管理!?會不會合理安排生活和開支,理財 投資都會不會!?問題是她行不行!如果現在不行,她的學習能力行不行!?

同樣的錢,不同的人花出不同的生活品質!

我如果是男的,不可能為了她的安全感,任她沒能力也由著她亂花,把全家拖到一個混亂的境地!我可以承受她年輕的時候沒經驗,付出學費讓她有個學習的過程!


正午大太陽


我願意。既然是自己老婆,假如我有,只要她需要我會毫無保留地全部交給她。妻子是一個家庭的門面,家裡大大小小的事都是她在管,把錢交給她我放心。只要她是個顧家的人。沒離婚之前,我的工資卡都是交給老婆保管的,我自己需要買什麼都是讓老婆幫我買,因為她會討價還價,能看出來東西的好壞,值不值這個價錢。但是如果老婆如果喜歡打牌,那就另說了。


老兵情義


這麼多年以來,我所有的微薄收入,全部交給了妻子。我己經習慣於妻子當家管錢,覺得正常不過的事,讓我少操不少心。


至尊男神139554951


舉案齊眉,相敬如賓,這一直是夫妻相處的理想標準。夫妻共同生活本應是有商有量,各取所長,所以財務管理是協商的結果,不是婚姻的條件。無論誰管錢,另一方都應該有基本的財務自由,這樣才可以保證夫妻相處和諧。雖說一方強勢的婚姻穩定性好些,但是沒有日常處理問題的小手段和夫妻恩愛之情,一方的強勢也是不能穩定的。

因此我認為,不要強調是否願意把錢交給妻子管理,而是應該關注夫妻相處和諧平等的問題。拋去這個核心談財務管理,是沒法兒有正確答案的。


見幾而作1


我家裡我管財,家裡需要買啥東西老婆只要說一聲就OK了,一兩天我就辦置好了。老婆會理財錢交給她男人們當然省心省事,若是不會理財胡亂花錢把錢交給她或許是男人的不幸和災難。


東啟明西長庚


以前是把所有的錢比老婆了,現在離婚了什麼都沒有了她不要子女也沒有一毛錢比我,現在想起心疼啊,錢還是在自己身邊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